《股东分家协议书范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股东分家协议书范本.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启牛文库网上搜索。
1、股东分家协议书范本篇一:股东协议书样本股东合作协议书甲方:住址:身份证号:乙方:住址:身份证号:丙方:住址:身份证号: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1、公司名称:公司2、住所:3、法定代表人:4、注册资本: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
2、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1、启动资金元(1)甲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2)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3)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4)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5)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6)甲、乙、丙三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2、注册资金(本)(1)甲乙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
3、,占注册资本的;(3)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4)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5)甲、乙、丙三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
4、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详细内容见公司章程)。3、乙方、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
5、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4、重大事项处理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三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秉;(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
6、2)修改公司章程。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丙三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由出资比例占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决定。5、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方需要在每月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上,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四、资金、财务管理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帐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丙三
7、方签字认可备案。五、盈亏分配1、利润和亏损、甲、乙、丙三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同意,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
8、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2、退股:(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外两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2)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3)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
9、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篇二:股东协议书范本股东协议书第一方:余本友,身份证号:第二方:徐添福,身份证号:第三
10、方:余培胜,身份证号:第四方:余志远,身份证号:第五方:余培初,身份证号:第六方:谭建忠,身份证号:第七方:李尤发,身份证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第二条公司名称为:浏阳市余氏科技环保烟花有限公司。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三条公司住所地为:第二章宗旨以及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第五条公
11、司经营范围:第三章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仟叁佰捌拾万元整万元。第七条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第一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第二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第三方15%,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伍佰零柒万元;第四方15%,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伍佰零柒万元;第五方10%,出资方式为人民币叁佰叁拾捌万元;第六方第七方5%,出资方式为人民币壹佰陆拾玖万元;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七天内,必须按协议办理认缴出资的手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
12、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四)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五)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六)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七)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第十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二)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三)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
13、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五)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六)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七)保守公司秘密。(八)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五章股东会第十一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
14、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二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甲方召集和主持。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元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务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按本协议规定按时召开。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但应当于会议召开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
15、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利。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加股东会又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如有恶意或明显故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能参加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第十五条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第六章董事会第十六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经营支出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长签字批准。公司不设立副董事长。第十七条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缺任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长的职权。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实行三分之二多数成员通过原则。董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重大事项,也可随时召开。第十八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应于2日前通知董事、总经理、监事,如遇紧急情况,可提前3小时通知,如上述人员经两次以上通知且推迟一次会议时间后仍不参加会议,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董事会所作决议有效。董事会会议应制作会议纪要和董事会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