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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务会议事规那么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务会议事规那么已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11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务会议事规那么为进一步标准局务会的组织管理和议事程序,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率,增强机关事务工作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工作规那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那么。一、议事原那么(一)局务会是本局履行行政职能的重要议事决策形式,其主要任务是研究和部署全局性工作,协调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检查敦促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二)局务会应遵照民主集中制,坚持精简、有序、高效的原那么,提倡开短会、求实效,做到会
2、前充分准备,会中紧扣主题,会后狠抓落实,努力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率。二、议事范围(一)传达上级领导机关或局党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贯彻意见和实施方法。(二)研究讨论全局行政工作年度方案、要点和上级有关部门、市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提出阶段性或专项工作落实意见和措施。(三)通报有关重要情况,交换近期工作情况,分析工作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主要工作。(四)研究本局职责范围内的重要事项和问题,讨论、通过重要规章制度,决定和部署本局的重要工作。(五)制定严重改革措施和管理方法,研究处理本局开展中的严重问题或严重突发事件的处理。(六)审议和审定局财务预决算、重要资金投入、使用问题,研究较大金额经费开支
3、,即:单项经费开支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事项;单项经费开支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未实行货比三家的事项;局领导认为必要的其他经费开支事项。(七)听取所属处室(部门)重要工作汇报,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意见,并就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八)审议和审定以行政名义发布的涉及全局行政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及上报主管部门的重要文件。(九)其他需提交局务会研究决定的事项。三、会议召集(一)局务会议原那么上每半月召开一次,时间一般根据议题多少和紧急程度确定。如确因工作需要,经局长同意,可临时或推迟召开局务会。(二)局务会议由局长召集主持,也可由局长委托其他局领导召集主持。(三)局务会议的出席对象为局领导,办公
4、室主任列席会议。根据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处室(部门)负责人可列席会议相关议题。同时,邀请市纪委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组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四)局务会议具体会务组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四、组织程序(一)提交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主办处室(部门)必须事先进展调查研究,沟通协调,并拿出具体意见建议。属于全局性严重事项,可事先在局领导之间进展沟通磋商,意见根本一致后,再提交局务会研究。(二)实行局务会议题申报制度。需提交局务会议研究的议题,各承办部门应提出上会建议,呈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同意后,提前送办公室汇总,由办公室将议题呈报局长审定同意后,排入会议待研究议题,通知相关处室(部门)
5、做好上会材料的准备。(三)拟提交局务会研究的议题,由有关处室(部门)准备汇报材料,并按要求的份数,于会前送交办公室;需要在会上研究讨论的重要文稿,应提前一天以上送办公室分发与会人员;同一议题涉及两个以上处室(部门)的,先由主办处室(部门)主动与相关部门协商,并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送交办公室。(四)局务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重要问题,作出严重决策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事先对议题留下意见和建议。(五)除了了特殊情况外,不搞临时动议。凡未事先报主要领导同意,未送办公室编排议题的,一律不列入会议研究。如确系重要问题急需处理需临时增加的议题,应征得会议
6、主持人的同意,并与办公室沟通。(六)与会人员会前应认真阅读会议材料,会上围绕议题从全局的角度开展讨论,讨论发言应观点鲜明、简明扼要,内容一样的不重复发言。汇报人应预先准备,突出重点,言简意赅,集中汇报主要情况和会前有关协调意见,或提出处理问题的意见建议。提倡开短会、讲短话,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每个议题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七)局务会议作出决定的过程,必须表达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标准化的要求。需要决定的事项,在充分讨论经大多数会议成员同意的基础上,由会议主持人提出决定性意见。个别成员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存意见,但必须服从集体研究决定。对争议较大、不能马上确定的事项,应暂缓做出决定,由会议主
7、持人安排会下分别交换意见后,待下次局务会议再研究决定。(八)局务会议由办公室做好记录并构成会议纪要,敦促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五、会议要求(一)与会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实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列席人员确需请假的,征得主持人同意后,可派本处室代表参加。(二)局务会议构成的决定、决议,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具体事项由主办部门负责落实,并及时向局领导汇报落实情况;主办部门分管局领导为责任领导,要加强检查,帮助协调处理好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落实的,承办部门负责人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说明情况和理由,并及时通报其他领导成员和办公室。(三)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的
8、重要、严重事项,必要时应及时向局党组报告。对会议的有关严重决定,办公室应在会后及时向因故未参加会议的成员进展通报。(四)与会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到会,妥善保管会议印发的文字材料,对会议议定的涉密事项,要严格保密。为进一步标准局务会的组织管理和议事程序,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率,增强机关事务工作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制定本规那么。一、议事原那么(一)局务会是本局履行行政职能的重要议事决策形式,其主要任务是研究和部署全局性工作,协调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检查敦促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二)局务会应遵照民主集中制,坚持精简、有序、高效的原那么,提倡开短会、求实效,做到会前充分准备,会中紧扣
9、主题,会后狠抓落实,努力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率。二、议事范围(一)传达上级领导机关或局党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贯彻意见和实施方法。(二)研究讨论全局行政工作年度方案、要点和上级交办的重要事项,提出阶段性或专项工作落实意见和措施。(三)通报有关重要情况,交换近期工作情况,分析工作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主要工作。(四)研究本局职责范围内的重要事项和问题,讨论、通过重要规章制度,决定和部署本局的重要工作。(五)制定严重改革措施和管理方法,研究处理本局开展中的严重问题或严重突发事件的处理。(六)听取重要工作汇报,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指导意见,并就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七)审议和审定以行政名义发布
10、的涉及全局行政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及上报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的重要文件。(八)其他需提交局务会研究决定的事项。三、会议召集(一)局务会议原那么上每周召开一次,时间一般根据议题多少和紧急程度确定。如确因工作需要,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可临时或推迟召开局务会。(二)局务会议由局主要领导召集主持,也可委托其他局领导召集主持。(三)出席局务会议的人员为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处办股所负责人,必要时可扩大到其他同志。(四)局务会议具体会务通知和组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四、组织程序(一)实行局务会议题申报制度。需提交局务会议研究的议题,各承办处办股所应提出上会建议,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送办公室汇总。办公室将收集的议题呈
11、报局长审定同意后,排入会议议程,通知相关部门做好上会材料的准备。(二)列入会议议程研究的议题,由主办的部门准备汇报材料,并按要求的份数,于会前送交办公室;需要在会上研究讨论的重要文稿,应提前一天以上送办公室分发与会人员;同一议题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先由主办部门主动与协办部门协商,并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送交办公室。(三)局务会议分一般事务研究以及严重决策研究。一般事务研究由所涉部门人员参加。讨论重要问题,作出严重决策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事先指定专职人员代理对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四)除了了特殊情况外,不搞临时动议。未提前送办公室编陈列入会议议程的议题,一律不列
12、入会议研究。如确系重要问题急需处理需临时增加的议题,应征得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并与办公室沟通。(五)与会人员参会前应认真阅读会议材料,会上围绕议题从全局的角度开展讨论,讨论发言应观点鲜明、简明扼要,内容一样的不重复发言。汇报人应预先准备,突出重点,言简意赅,集中汇报主要情况和会前有关协调意见,或提出处理问题的意见建议。提倡开短会、讲短话,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每个议题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六)局务会议作出决定的过程,必须表达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标准化的要求。需要决定的事项,在充分讨论经大多数会议成员同意的基础上,由会议主持人提出决定性意见。个别成员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存意见,但必须服从集体研
13、究决定。对争议较大、不能马上确定的事项,应暂缓做出决定,由会议主持人安排会下分别交换意见后,待下次局务会议再研究决定。(七)局务会议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做好记录。五、会议要求(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严重事项,必要时应及时向局党组报告。对会议的有关严重决定,办公室应在会后及时向因故未参加会议的成员进展通报。(二)与会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到会,妥善保管会议印发的文字材料,对会议议定的涉密事项,要严格保密。为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完善局务会议议议事决策程序和规那么,推进开展和改革各项工作,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那么,制定本规那么。一、议事原那么局务会议讨论决定严
14、重事项,实行局长负责制。严格遵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充分讨论、会议决定的原那么,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决定形式表达。二、议事范围(一)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等的传达贯彻事项1.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其部门,自治区、市以及上级主管部门重要决定、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及严重决定事项精神;2.传达国家及自治区商务系统重要文件、会议及严重决定精神;3.讨论上报市委、市政府以及自治区有关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以及报请市委、市政府审定的重要事项。(二)严重规划事项1.讨论涉及严重商务开展规划,包括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中涉及的重要事项;2.研究提出全市商务,审定年度方案中重要商务工作指标、
15、分解上级下达的设区市绩效考评指标等事项;3.分管领导认为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全市季度、半年度、年度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外贸运行分析报告。(三)严重行政许可事项1.讨论严重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2.讨论上级授权的严重备案事项。(四)严重政府性资源配置事项1.讨论对国家、自治区严重建立工程和市商务工程建立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中的重要事项;2.讨论严重为民办实事工程工程。(五)严重经济管理事项1.研究贯彻上级有关商务工作的重要决定、领导批示的意见和措施;2.讨论上报拟提请市人大、市政府发布的地方性规章草案和我局印发的行政标准性文件;3.讨论由我局牵头实施的严重改革方案及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严重事项;4.研究有关全市开展改革工作中的战略性、全局性问题;5.讨论审议严重建立工程以及涉及的重点商务工程方案。(六)严重内部管理事项1.研究讨论按照局财务管理制度确定的大额资金支出事项;2.研究讨论年度本局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