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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范文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提高县卫健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突发公共
2、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X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1.4工作原则。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县人民政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事件实行分级管理。1.4.2属地管理,明确职责。突发公共事件由发生地的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领导和指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相互配合做好突
3、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相关工作。1.4.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重视应急救援工作人员培训。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健全系统和规范的工作制度。1.4.4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突发公共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事件要做出快速反应,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有效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1.4.5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开展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要按照条块结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借助现有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医疗机构与县卫健行政部门之
4、间,以及县卫健行政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1.4.6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县卫健行政部门要加强突发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制定各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方案,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1.4.7加强协作,公众参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2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IV级)四个级别。2.1特别重大事件(I级)。2.1.1
5、一次事件伤亡100人以上,且危重人员多,或者因核事故或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县人民政府请求中、省、市人民政府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2.1.2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2.2重大事件(级)。2.2.1一次事件伤亡50人以上、9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县人民政府请求省、市人民政府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2.2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2.3较大事件(级)。2.3.1一次事件伤亡30人以上、49人以
6、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2.3.2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2.4一般事件(IV级)。2.4.1一次事件伤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2.4.2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3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组织机构县卫健行政部门在县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组织机构包括: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专家组、医疗卫生救援机
7、构(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化学中毒和核辐射事故专业医疗救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3.1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县卫健行政部门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股(室、办)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组织、协调、部署全县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县急救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卫生院成立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领导本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承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组织、协调任务,并指定机构负责日常工作。3.2专家组。县卫健行政部门组
8、建县级专家组,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指导和支持。建立远程会诊机制,实行24小时紧急会诊机制。3.3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伤员转送和突发公共事件伤员医疗救治工作。县人民医院确定为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县急救中心承担协调工作。3.4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县卫健行政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突发公共事件现场设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同时根据需要在县急救中心设立网络指挥中心,由现场的最高卫健行政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指挥,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医疗卫
9、生救援工作。4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4.1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分级响应。4.1.1I级响应。I级响应的启动。在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按国家预案的规定,启动I级响应。I级响应行动。县卫健行政部门在中、省、市卫健行政部门的指挥和领导下,组织、协调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工作。4.1.2级响应。级响应的启动。在县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按照XX省预案的规定,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级响应。级响应行动。县卫健行政部门在省、市卫健行政部门的指挥和领导下,组织、协调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工作。4.1.3级响应。级响应的启动。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报请市人民政府启动市级突发公共事
10、件应急预案,或者发生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级响应行动。县卫健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XXX市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县卫健行政部门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的处理情况,并根据需要请求省、市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和有关专家进行支援。4.1.4级响应。IV级响应的启动。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县人民政府启动县级突
11、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或者发生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IV级响应行动。县卫健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应急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和评估,同时向县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凡启动县级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县卫健行政部门接到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后,应当对事件发生地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进行督导,必要时组织专家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并适时向全县发出通报。4.2现场医疗卫生救
12、援及指挥。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面开展救援工作。在实施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防护和自我保护,确保安全。为了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做好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工作,使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县卫健行政部门应在事发现场设置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主要或分管领导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救援进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要接受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指挥机构的领导,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如有需要,在县急救中心设立网络指挥中心,加强指挥协调工作。4.2.1现场抢救。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要迅速将
13、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绿、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死亡病例做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发热患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新冠肺炎筛查,按新冠肺炎就诊隔离上报程序处理。4.2.2转送伤员。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病人,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对发热病人应用负压救
14、护车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4.3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根据情况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执法监督,采取有效地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4.4信息报告和发布。医疗
15、机构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后,在迅速开展紧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或县卫健行政部门。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承担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每日向县卫健行政部门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县卫健行政部门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情况。县卫健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信息发布工作。4.5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县人民政府或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领导小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一级卫健行政部门。5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和队伍的建设,是突发公共事件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制定各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方案,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5.1信息系统。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设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医疗救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部门间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