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交付执行工作自查报告范文.doc
《县公安局交付执行工作自查报告范文.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县公安局交付执行工作自查报告范文.doc(2页珍藏版)》请在启牛文库网上搜索。
1、县公安局交付执行工作自查报告范文县公安局交付履行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今年,县公安机关交付履行工作中由县检察院监所科监督期间,发现我们在工作中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公安人员在罪犯的交付履行中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的现象;在公安机关本身行动上,存在为创收背法截流罪犯留所服刑,为节省开支将罪犯“打包”集中交付履行,造成某些罪犯交付履行不及时,履行情况良莠不齐;在检察机关应用技术手段实行监督上,存在软件不同,数据不同享,信息不顺畅的现象等。县公安机关虚心听取检查机关的工作意见,在内部展开了相干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以下。 1、在交付履行中存在的问题 主观缘由: 个别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世界观
2、、人生观、价值观产生变化,受经济利益驱动,将不该留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留所劳动。同时,在公安机关中存在侧重办案轻履行、重工作效力轻工作效果及履行机关偏离“改造第 1、生产第2”方针,重生产轻改造的偏向,使刑罚履行失去应有的客观性、公正性、公道性。 客观缘由: 收监地点散布较分散,地域跨度较大,不利于公安机关交付履行,从而加大了公安机关在送往进程中出现突发事件可能的不安全系数。公安机关对应当交付履行的罪犯,在多长的时间内送走,履行情况不统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以上和余刑在1年以上的罪犯,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履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1个月内送交监狱履行刑罚。被判处有期
3、徒刑1年以下或交付履行前余刑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履行。但在实践中,存在看守所为生产经营目的,随便将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以上和余刑在1年以上的罪犯留所服刑现象,这1方面加大了看守所的羁押压力,不利于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同时,因此类服刑罪犯多为劳动号,从事生产劳动,在看守所内具有1定的活动性,易于给不同的监室传送信息,扰乱看守所正常的监管秩序,影响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2、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以下对策加以解决: 1、司法机关要强化对交付履行工作的认识,切实把交付履行工作提高到保护司法公正,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高度来认识。 2、建议立法进1步明确留所服刑人员的资历条件,避免看守所为生产经营目的随便扩大留所服刑人员范围。 3、由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统1调和,将符合条件的已决犯统1送往就近监狱,避免送往地点分散,警力分散,来回时间较长,容易出现突发事件等不安全隐患。 4、加大对交付履行环节中背法等行动的查处力度,建立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制度,构成横向监督网络。及时通报刑罚履行中有关交付履行环节产生的重要情况,切实保障交付工作顺利进行。 5、检察机关应建立交付履行人员履行情况登记表,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并将情况输入计算机进行监管。在法定期限到来之前,及时主动通知公安机关与被履行人,做到1人1监督,从而有效保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公安局 交付 执行工作 自查 报告 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