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规程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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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129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129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2年7月 1日 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基层处理及要求 第一节 水泥砂浆或混凝土基层 第二节 钢结构基层 第三节 木质基层第三章 块材防腐蚀工程第一节 原材料和制成品的质量要求第二节 块材的施工及检查第四章 沥青类防腐蚀工程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原材料和制成品的质量要求第三节 沥青胶泥、沥青砂浆和沥青混凝土的配制 第四节 隔离层的施工 第五节 沥青胶泥铺砌块材第六节 沥青沙砂和沥青混凝土的施
2、工第七节 碎石灌沥青第五章 水玻璃类防腐蚀工程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原材料和制成品的质量要求 第三节 水玻璃胶泥、水玻璃砂浆和水玻璃混凝土的配制第四节 水玻璃混凝土的施工第六章 硫磺类防腐蚀工程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原材料和制成品的质量要求第三节 硫磺胶泥和硫磺砂浆的熬制第四节 硫磺胶泥和硫磺砂浆浇灌块材第五节 硫磺混凝土的施工第七章 树脂类腐蚀工程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原材料和制成品的质量要求第三节 树脂类材料的配制第四节 树脂玻璃钢的施工第五节 树脂胶泥、树脂砂浆铺砌块材和树脂胶泥勾缝与灌缝施工第六节 树脂稀胶泥、树脂砂浆整体面层的施工第七节 树脂类防腐蚀工程的养护和质量检查第八
3、章 氯丁胶乳水泥砂浆防腐蚀工程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原材料和制成品的质量要求第三节 砂浆的配制第四节 施工及养护第九章 涂料类防腐蚀工程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涂料的配制及施工第三节 质量检查第十章 耐酸陶管工程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沥青胶泥接口第三节 硫磺砂浆接口第四节 环氧树脂胶泥接口第五节 水玻璃胶泥接口第六节 检漏与回埴第十一章 安全技术要求第十二章 工程验收附录一 施工配合比附录二 防腐蚀涂料的质量要求附录三 原材料和制成品的试验方法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为保证建筑物和构筑物防腐蚀工程的施工质量,以减少因腐蚀而造成的损失,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
4、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防腐蚀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 防腐蚀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并具有出厂合格证或检验资料。对原材料的质量有怀疑时,应进行复验。 第104条 对施工配合比有要求的防腐蚀材料,其配合比应经试验确定,并不得任意改变。 第105条 防腐蚀工程的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第二章 基层处理及要求第一节 水泥砂浆或混凝土基层 第211条 水泥砂浆或混凝土基层,必须坚固、密实、平整;基层的坡度和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有起砂、起壳、裂缝、蜂窝麻面等现象,平整度应采用2m直尺检查,允许空隙不应大于5mm。 第212条 当在水泥砂浆或混凝
5、土基层表面进行块材铺砌施工时,基层的阴阳角应做成直角;进行其他种类防腐蚀施工时,基层的阴阳角应做成斜面或圆角。 第213条 基层必须干燥。在深为2Omm的厚度层内,含水率不应大于6。当设计对湿度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注:当使用湿固化型环氧树脂固化剂施工时,基层的含水率可不受此限制,但基层表面不得有浮水。 第214条 基层表面必须洁净。防腐蚀施工前,应将基层表面的浮灰、水泥渣及疏松部位清理干净。基层表面的处理方法,宜采用砂轮或钢丝刷等打磨表面,然后用干净的软毛刷、压缩空气机或吸尘器清理干净。当有条件时,可采用轻度喷砂法,使基层形成均匀粗糙面。 第2. 15条 已被油脂、化学药品污
6、染的表面或改建、扩建工程中已被侵蚀的疏松基层,应进行表面预处理,处理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被油脂、化学药品污染的表面,可使用溶剂、洗涤剂、碱液洗涤或用火烤、蒸汽吹洗等方法处理,但不得损坏基层。 二、被腐蚀介质侵蚀的疏松基层,必须凿除干净,用细石混凝土等填补,养护之后按新的基层进行处理。 第2. 16条 凡穿过防腐层的管道、套管、预留孔、预埋件,均应预先埋置或留设。第二节 钢结构基层 第2. 2 .1条 钢结构表面应平整,施工前应把焊渣、毛刺、铁锈、油污等清除干净。 第2. 22条 钢结构表面处理的等级应分为两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级钢结构表面无可见的油脂、污垢、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
7、层等附着物,任何残留的痕迹只能是点状或条纹状的轻微色斑。 二、二级钢结构表面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 第2. 2. 3条 钢结构表面的处理方法,可采用干法喷砂、酸洗处理、机械除锈或手工除锈。 第2. 2. 4条 对污染严重的钢结构和改建、扩建工程中腐蚀严重的钢结构,应进行表面预处理,处理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被油脂污染的钢结构表面,可采用有机溶剂、热碱液或乳化剂以及烘烤等方法除去油脂; 二、被氧化物污染或附着有旧漆层的钢结构表面,可采用烘烤、铲除等方法清理。 第22. 5条 经处理过的钢结构基层,应及时刷上底涂料,间隔时间不应超过8h。第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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