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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颁布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建建20002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管理的有关总公司:现将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附件: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年10月16日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加强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以下简称“附着升降脚手架”)的管理,保证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
2、在高层、 超高层建筑工程结构上使用的由不同形式的架体、附着支承结构、升降设备和升降方式组成的各类附着升降脚手架。第三条 各类附着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制作、安装、使用和拆卸都必须执行本规定,并应遵守相关现行国家和行业的规程、规范、标准和规定。第四条 建设部对附着升降脚手架实行统一管理。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附着升降脚手架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 设计计算第五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应执行本规定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J1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J10)、编制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的统一规定(修订稿
3、)以及其它有关标准。第六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架体结构和附着支承结构应按“概率极限状态法”进行设计计算, 承载力设计表达式为: 式中:结构重要性系数,取0.9;荷载效应;结构抗力。第七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结构中的升降动力设备、吊具、索具,按“容许应力设计法”进行设计计算,执行本规定和有关起重吊装的现行规范,计算表达式为: 式中:设计应力容许应力 第八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各组成部分应按其结构形式、工作状态和受力情况,分别确定在使用、升降和坠落三种不同状况下的计算简图,并按最不利情况进行计算和验算。必要时应通过整体模型试验验证脚手架架体结构的设计承载能力。第九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设计中荷载标准值应分
4、使用、升降及坠落三种状况按以下规定分别确定: 1. 恒载标准值K包括架体结构、围护设施、作业层设施以及固定于架体结构上的升降机构和其它设备、装置的自重,其值可按现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附录一确定。对于木脚手板及竹串片脚手板,取自重标准值为 0.35KNm2。 2. 施工活荷载标准值K包括施工人员、材料及施工机具等自重;可按施工设计确定的控制荷载采用,但其取值不得小于以下规定:结构施工按二层同时作业计算, 使用状况时按每层3KNm2计算,升降及坠落状况时按每层0.5KN/m2计算;装修施工按三层同时作业计算, 使用状况时按每层2KNm2计算, 升降及坠落状况时按每层0.5KN/m2计算。
5、 3. 风荷载标准值按下式计算: .Z 风压折减系数,在取当地基本风压值时,取0.7; 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按表1选用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表1背靠建筑物状况全封闭敞开、开洞1.01.3表中:为脚手架封闭情况确定的挡风系数。 脚手架挡风面积/脚手架迎风面积 当用彩条布做脚手架围挡时,取1.0; 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按现行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的规范取用;基本风压,使用状况下按现行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的规定取用;升降及坠落状况可取0.25KNm2。第十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各组成部分的设计应按表2的规定计入相应的荷载计算系数。荷载计算系数表2设计项目应计入的计算系统设计方法使用工况
6、升降及其坠落工况架体结构构架(GQ),m-概率权限状态法竖向主框架1(GQ)2(GQ)水平梁架附着支承结构防倾、防坠落装置升降动力设备-2容许应力法索具、吊具12表中: G永久荷载分项系数,一般取1.2,但当有利于抗倾覆验算时,取0.9; Q可变荷载分项系数,取1.4; 可变荷载组合系数,取0.85; m结构抗力调整系数, 按编制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的统一规定(修订稿)确定; 1,2荷载变化系数,11.3,22.0 第十一条 采用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时, 按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的计算荷载取荷载的设计值;按使用极限状态设计的计算荷载取荷载的标准值。第十二条 索具、吊具按表2的规定进行设计计算时,
7、其安全系数的取值参照相关的设计规范确定,但升降机构中使用的索具、吊具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0。第十三条 对于升降动力设备, 其容许荷载的取值参照相关的设计规范确定,当无规定时可取其额定荷载。第十四条 螺栓连接强度的设计值应按表3取用;螺栓连接强度设计值(N/2)表3钢 号抗拉ftb抗剪fvbQ235170130第十五条 受压构件的长细比应不大于150。受弯构件的容许挠度应不超过表4规定的允许值;受弯构件的容许挠度值表4构件类别容许挠度大横杆、小横杆L/150水平支承结构L/200其他受弯构件L/300 第十六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的脚手架构件部分的设计执行 编制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的统一
8、规定(修订稿)。第十七条 附着支承结构的平面布置必须依据安全要求和工程情况审慎设计,避免出现超过其设计承载能力的工作状态。第三章 构造与装置第十八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架体尺寸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架体高度不应大于5倍楼层高; 2. 架体宽度不应大于1.2m; 3. 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8m; 折线或曲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5.4m; 4. 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的悬挑长度不得大于1/2水平支承跨度和3m;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的悬挑长度不应大于1/4水平支承跨度; 5. 升降和使用工况下, 架体悬臂高度均不应大于6.0m和2/5架体高度。 6. 架体全高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
9、应大于110m2。第十九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应具有足够强度和适当刚度的架体结构;应具有安全可靠的能够适应工程结构特点的附着支承结构;应具有安全可靠的防倾覆装置、防坠落装置;应具有保证架体同步升降和监控升降荷载的控制系统;应具有可靠的升降动力设备;应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以确保架体上操作人员的安全,并防止架体上的物料坠落伤人。第二十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架体结构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架体必须在附着支承部位沿全高设置定型加强的竖向主框架,竖向主框架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片式框架或格构式结构,并能与水平梁架和架体构架整体作用,且不得使用钢管扣件或碗扣架等脚手架杆件组装。竖向主框架与附着支承结构之间的导向
10、构造不得采用钢管扣件、碗扣架或其它普通脚手架连接方式; 2. 架体水平梁架应满足承载和与其余架体整体作用的要求,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定型桁架梁式结构;当用定型桁架构件不能连续设置时,局部可采用脚手架杆件进行连接,但其长度不能大于2m,并且必须采取加强措施,确保其连接刚度和强度不低于桁架梁式结构。主框架、水平梁架的各节点中,各杆件的轴线应汇交于一点; 3. 架体外立面必须沿全高设置剪刀撑, 剪刀撑跨度不得大于6.0m;其水平夹角为4560,并应将竖向主框架、架体水平梁架和构架连成一体; 4. 悬挑端应以竖向主框架为中心成对设置对称斜拉杆,其水平夹角应不小于45; 5. 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必须采
11、用直线形架体。第二十一条 架体结构在以下部位应采取可靠的加强构造措施: 1. 与附着支承结构的连接处; 2. 架体上升降机构的设置处; 3. 架体上防倾、防坠装置的设置处; 4. 架体吊拉点设置处; 5. 架体平面的转角处; 6. 架体因碰到塔吊、 施工电梯、物料平台等设施而需要断开或开洞处; 7. 其它有加强要求的部位。第二十二条 物料平台必须将其荷载独立传递给工程结构。在使用工况下,应有可靠措施保证物料平台荷载不传递给架体。物料平台所在跨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应单独升降,并应采取加强措施。第二十三条 附着支承结构必须满足附着升降脚手架在各种工况下的支承、防倾和防坠落的承力要求,其设置和构造应符合
12、以下规定: 1.附着支承结构采用普通穿墙螺栓与工程结构连接时,应采用双螺母固定, 螺杆露出螺母应不少于3扣。垫板尺寸应设计确定,且不得小于80mm80mm8mm; 2. 当附着点采用单根穿墙螺栓锚固时, 应具有防止扭转的措施; 3.附着构造应具有对施工误差的调整功能,以避免出现过大的安装应力和变形; 4. 位于建筑物凸出或凹进结构处的附着支承结构应单独进行设计,确保相应工程结构和附着支承结构的安全; 5. 对附着支承结构与工程结构连接处混凝土的强度要求应按计算确定,并不得小于C10; 6. 在升降和使用工况下, 确保每一架体竖向主框架能够单独承受该跨全部设计荷载和倾覆作用的附着支承构造均不得少
13、于二套。第二十四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防倾装置必须与竖向主框架、附着支承结构或工程结构可靠连接,并遵守以下规定: 1.防倾装置应用螺栓同竖向主框架或附着支承结构连接,不得采用钢管扣件或碗扣方式; 2.在升降和使用两种工况下,位于在同一竖向平面的防倾装置均不得少于二处,并且其最上和最下一个防倾覆支承点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架体全高的1/3; 3. 防倾装置的导向间隙应小于5mm。第二十五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防坠落装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防坠落装置应设置在竖向主框架部位,且每一竖向主框架提升设备处必须设置一个; 2.防坠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其制动距离对于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不得大于80mm,对于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不得大于150mm; 3. 防坠装置应有专门详细的检查方法和管理措施, 以确保其工作可靠、有效; 4、 防坠装置与提升设备必须分别设置在两套附着支承结构上,若有一套失效,另一套必须能独立承担全部坠落荷载。第二十六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升降动力设备应满足附着升降脚手架使用工作性能的要求,升降吊点超过两点时,不能使用手拉葫芦。升降动力控制台应具备相应的功能,并应符合相应的安全规程。第二十七条 同步及荷载控制系统应通过控制各提升设备间的升降差和控制各提升设备的荷载来控制各提升设备的同步性,且应具备超载报警停机、欠载报警等功能。第二十八条 附着升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