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上半年社会稳定工作总结6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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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局上半年社会稳定工作总结6篇第一篇一、构建“一八三四一”工作模式,着力提升社会矛盾化解水平,为促进社会的长治久安提供保障。“一”是实现“一个目标”:发挥“三调联动”及“多调对接”的整体效能,构建纵向覆盖县、镇、村、横向覆盖各部门、各行业的调解组织网络,实现定纷止争。“八”是建立“八个对接联动机制”:根据当前实际,县级重点先行建立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刑事和解、治安调解、交通事故调解、法律援助调解、信访调解、医患纠纷调解、劳资纠纷调解八个对接联动机制,分别设立专门机构和办事窗口,成立调委会和工作队伍。在多发易发矛盾纠纷的住建、卫生、交通、国土、民政、人社等成立了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
2、与人民调解的对接联动,确保逐步实现行业调解组织全覆盖。“三”是落实“三项基本任务”:一是实现“三调联动”,实现非诉调解与司法活动的无缝对接;二是诉调、检调、公调、援调、信调、医调、交调、劳调等“多调对接”,实现规范化的专业调解组织全覆盖;三是县、镇两级分别成立人民调解中心和“大调解”受理调处(指挥)中心,搭建起调解对接的中心枢纽和专业的调解平台。“四”是坚持“四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途径将其化解,实现息诉罢访。二是坚持统一领导,协调一致的原则。充分发挥党政主导作用,协调整合各方调解力量,搭建调解平台,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三是坚持引
3、导调解与当事人自愿调解相结合的原则。四是坚持依法公正原则。“一”是建立起一支党政主导、扎根群众、覆盖基层和各行各业的调解队伍。在排查化解的1656起矛盾纠纷中,其中邻里纠纷435件,约占总数的26.3;婚姻家庭纠纷430件,约占总数的26.0;山林土地纠纷116件,约占总数的7.0;房屋宅基地纠纷1件,约占总数的9.1;合同纠纷168件,约占总数的10.1;其它纠纷356件,约占总数的21.5%。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传统型矛盾纠纷仍占主导地位;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山林土地纠纷共981件,占矛盾纠纷总数的59.2%;这些传统型纠纷具有常见性、多发性等特点,其成因复杂、分布广泛、容易激化。坚持管理
4、和帮扶相结合的原则,创新工作模式,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积极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完善监所与基层帮教组织间的信息沟通机制,规范刑释解教人员移送衔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查和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妥善安置重点对象特别是“三无”人员。协调民政、人社等部门,落实社会保障、临时救济、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心理咨询措施,促进刑释解教人员顺利融入社会。三、以“六五”普法中期督查为契机,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奠定法治基础。一是创新普法内容和形式。利用消费者权益日、“防灾减灾日”、助残日等各种宣传日,依托县电视台普法栏目,
5、重点宣传了宪法及与社会和谐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了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土地流转、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法律法规。县电视台民生在线、百姓茶馆栏目,说法明理,协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涉法问题,方言栏目百姓剧由普通百姓表演现实生活中的涉法小故事,现已播出近30期;结合群众工作日,全县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10多次,围绕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依法治理活动近200次,扩大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群众基础。充分发挥我县地域文化优势,打造特色法治文化品牌,今年已编演法治文艺节目近100场次,全县中小学设置法制长廊70多处,法制图书40多万册。我县依托文化优势,推进法治建设的先进做法
6、被省普法办法治通讯刊登推广。四、围绕提升服务中心能力,有效发挥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为促进基层社会稳定保驾护航。二是建立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制定下发了县司法局关于做好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方案,实现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有效对接,相互配合、优势互补,节约了成本,方便了群众,提高了纠纷化解效能,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目前,已受理人民调解援助案件11件。(一)依托“一八三四一”的大调解工作模式,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深入扎实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继续做好常规性排查化解基础上,结合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专项排查活动,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以及重点
7、人、重点事、重点上访对象进行集中排查化解。(三)深入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活动,实现“法律六进”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不断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提高社会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第二篇一、以构建“一八三四一”工作模式为切入点,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着力提升社会矛盾化解水平“一”是实现“一个目标”:发挥“三调联动”及“多调对接”的整体效能,构建纵向覆盖县、镇、村、横向覆盖各部门、各行业的调解组织网络,实现定纷止争。“八”是建立“八个对接联动机制”:根据当前实际,县级重点先行建立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刑事和解、治安调解、交通事故调解、法律援助
8、调解、信访调解、医患纠纷调解、劳资纠纷调解八个对接联动机制。分别设立“诉调对接”专门机构,成立调委会和工作队伍,在县中心设立办事窗口。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建设的意见精神,在多发易发矛盾纠纷的住建、卫生、交通、国土、民政、人社等成立了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与人民调解的对接联动,确保逐步实现行业调解组织全覆盖。“三”是落实“三项基本任务”:一是实现“三调联动”,实现非诉调解与司法活动的无缝对接;二是诉调、检调、公调、援调、信调、医调、交调、劳调等“多调对接”,实现规范化的专业调解组织全覆盖;三是县、镇两级分别成立人民调解中心和“大调解”受理调处(指挥)中心,搭建起调解对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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