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讲稿.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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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教师 xx,关于举办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宣贯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以下简称规范)已于2008年4月2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l号公告颁布,2008年9月1目起实施。理解和掌握新规范,是每一个从事城镇道路工程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必修课。为了帮助各有关单位的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规范的基本内容,市建设局决定由“常州市市政工程协会”和“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联合举办规范宣贯会,并定于2008年12月12日(周五)举行,会期一天。请已报名的单位,届时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报名人员,参加听
2、课。未报名的单位和人员,如需要亦可报名参加。常州市市政工程协会、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08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 告第11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 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1-2008,自2008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7、3.0.9、6.3.3、6.3.10、8.1.2、8.2.20、10.7.6、11.1.9、17.3.8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
3、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8年4月2日,1、总 则,1.0.1为加强城镇道路施工技术管理,规范施工要求,统一施工质量检验及验收标准,提高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下简称原标准)颁布并执行已18年了,目前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施工中得到广泛的应用。2003年建设部以关于印发2002-2003年度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104号正式下达了修订计划,将原标准列入修订范围。修订后的标准题目为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下称本规范。其内容有较大扩充,不仅增加了施工技术要求内容,而且将城镇
4、道路建设中新发展的项目一一广场、人行地道、隔离墩、隔离栅、声屏障等纳入本规范中。对加强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有重要意义。,1.0.4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阐明了本规范在施工应用中与其他标准、规范的关系与衔接原则。,2、术语及代号,本章给出的术语及代号,是本规范有关章节中所引用的。在编写本章术语时,参考了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12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相关术语。本规范的术语是从本规范的角度赋予其涵义的,但涵义不一定是术语的定义。同时还分别给出了相应的推荐性英文。,3、基本规定,3.0.1施工单
5、位应具备相应的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资质。本条是对企业施工人员不断提高技术素质的基础要求。,3.0.2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各项施工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本条在文字上表述的是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技术、质量、安全等方面管理性要求,鉴于技术质量管理与生产技术安全是实现施工技术措施与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基础条件,故在此予以特别强调。,3.0.3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深入现场调查,了解掌握现场情况,做好充分的施工准备工作。3.0.4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有关的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界域内地下管线等构筑物资料
6、、工程水文地质资料等踏勘施工现场,依据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其管理程序进行审批。,3.0.5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的、经过审批的有效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严禁按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进行施工。本条强调应按合同规定并经过审批的有效设计文件组织施工。3.0.6施工中应对施工测量进行复核,确保准确。,3.0.7施工申必须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教育与培训。作业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详尽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本条是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管理方面的主要要求。是落实操作人员实现技术要求、生产优质产品、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施工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教育与培训是企
7、业对作业层人员教育的基本内容,在施工前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安全教育,对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作业前由主管技术人员向作业人员进行详尽的安全技术交底是落实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同时明确了责任。故列为强制性条文。,3.0.8遇冬、雨期等特殊气候施工时,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程序批准后实施。3.0.9施工中,前一分项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严禁进行后一分项工程施工。3.0.10与道路同期施工,敷设于城镇道路下的新管线等构筑物,应按先深后浅的原则与道路配合施工。施工中应保护好既有及新建地上杆线、地下管线等构筑物。,3.0.11道路范围(含人行步道、隔离带)内的各种检查井井座应设于混凝土
8、或钢筋混凝土井圈上。井盖宜能锁固。检查井的井盖、井座应与道路交通等级匹配。城镇道路的特点之一是道路范围内是各种基础管线设施的走廊。上述管线的检查井给城市道路的使用与管理带来很多要求。为保证道路使用安全,本条提出了对检查井圈、井盖的最基本的要求。检查井盖、井座应与道路交通等级匹配,在施工中应特别注意。,3.0.13道路工程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作为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验收的基础。本条规定了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原则要求,即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工程进行工程控制,并作为工程验收的基础。对工程规模大、内容复杂的单位道路工程,可以划分为若干子单位工程,对内容复杂的分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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