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窗口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方案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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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服务窗口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方案1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部署及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针对我区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单位(包括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各律师事务所,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方案如下:一、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占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把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作为一项头等重大政治任务,
2、教育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坚定不移、严谨有序地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二)充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战斗堡垒作用。全面动员本单位党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畏艰险,无私奉献,站在疫情防控第一线,严防死守,不留死角,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稳定情绪,增强信心,团结带领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二、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人员防控机制(一)建立来访人员管控机制。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单位是人员密集场所,在确保场所消毒、体温检测及做好防护的基础上,对来访人员要求其全程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症状,应当及时登记、劝返并向所
3、在社区(村)及区司法局报告。来访人员过多时,要进行疏导,避免人群过度聚集和长时间聚集。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开通疫情防控公共法律服务绿色通道,设立公共(公益)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律师值班电话,及时报告、协调、处置突发及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事项。(二)倡导互联网服务。积极宣传、引导人民群众利用电话、网络形式获得法律服务,充分运用12348法网热线电话及网上受理和预约系统向社会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要公开法律服务电话,并安排专人负责接听,通过电话、网络形式办理相应法律服务事项。(三)加强内部人员防控。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单位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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