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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XX县2020年度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以及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和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以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控制颗粒物污染为重点,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抓手,坚持源头防治、标本兼治、全民共治,大力调整优化产业
2、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狠抓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燃煤污染整治和扬尘污染管控,强化冬病夏治,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颗粒物浓度明显降低,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优良天数达到85%以上;全县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85微克/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标准要求,基本消除人为导致的重污染天气。全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考核目标范围内。 三、重点任
3、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绿色发展 1、优化产业布局。完成全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积极推进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快优化产业布局。 2、严格控制“两高”行业准入。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把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重要条件,以总量定项目。 3、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压减过剩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6部门印发的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
4、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规定,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严防散、乱、污等落后产能企业死灰复燃。 4、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积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支持和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绿色环保核心技术推广应用,促进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等产业化发展。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企业。 (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高效清洁能源体系 1、有序推进冬季清洁取暖。认真落实xx省冬季清洁取暖总体方案(2
5、0172021年)和xx市冬季清洁取暖方案(20172021年),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和改造进度,逐年提高集中供热覆盖率;集中供热难以覆盖区域,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床则床”的原则,以清洁能源替代牲畜粪便、枯枝落叶、劣质煤等高污染物燃料取暖为标准,对城中村、棚户区、城乡结合部及毗邻的乡镇居民使用的小土灶、小土炕、小火炉进行改造,全面完成市上下达的年度改造任务。 持续开展交易市场、沿街商铺、企事业单位值班室、施工工地等的小火炉清理工作,优先采用电炉和液化气等清洁能源供暖。对确实无法改用清洁能源的,要确保全面使用清洁煤。 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城镇居民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实现“增气减煤”
6、。“煤改气”工作要坚持“以气定改”的原则,确保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管理,建立完善需求侧管理和调峰用户清单,采暖季实行“压非保民”。 2、加强煤质管控。认真贯彻落实商品煤治理管理暂行办法和煤炭经营监管办法,规范煤炭经营市场秩序,加强煤炭销售流通环节管控,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煤炭交易市场和集中配送体系,基本实现全县各乡镇、行政村(社区)清洁煤配送全覆盖,交易、配送煤炭应符合xx省民用散煤民用型煤标准。加强储(售)煤场污染防治力度。制定储(售)煤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燃煤质量管理,鼓励和支持使用低硫份、低灰份的优质煤炭,积极推广型煤、水煤浆等优质清洁燃料。除全县统一备案建立的x家一级
7、市场、xx家二级市场、xx家村级配送网点外,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在全县范围内销售煤炭,从源头上减少劣质煤对空气质量的污染。 3、全面完成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深入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通过淘汰拆除、清洁能源改造、提标改造等方式,完成在用燃煤锅炉整治任务。除特殊行业外,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内,所有燃煤锅炉全部拆除,接入集中供热;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外的在用燃煤锅炉,全部完成提标改造,启用前必须出具监测报告;对于在用的xx县xx热力有限责任公司、xx县xx供热有限责任公司、xx热力服务中心三家大型热力公司要组织开展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工作,严防在线设施不正常运行,不能如实反映企业真实排放污染物情况,上传数
8、据存在篡改或弄虚作假等行为。对于新建燃煤锅炉要严格准入审批,原则上城区不得新建单台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紧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燃煤锅炉问题整改进度,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实现联网。对全县2014年以后注册登记的16台燃煤锅炉,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整治措施以及关闭时限,确保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4、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认真贯彻落实xx县人民政府关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域划定的通告,加强高污染物燃料禁燃区的管理,在禁燃区内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要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时限内改用
9、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三)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 1、加快交通工具结构升级。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者清洁能源汽车,在党政机关、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社区等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 2、继续做好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认真做好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辆报废、淘汰、注销、登记等相关工作,严格执行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加大对尾气不达标排放上路车辆的查处力度。2019年,逐步开展国、国标准汽油车和国标准柴油车淘汰工作;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淘汰任
10、务,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公告机动车牌照作废,督促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按规定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对属于已注销和已报废的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大路面查处力度。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3、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不达标等违法行为,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规范环检机构审核认证,严把检测质量关。加快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建设,实现对机动车尾气检测的智能化管控。严格机动车注册登记查验,对不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严
11、把机动车登记源头关。严格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对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报告的,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制定重型车辆绕城方案,依法明确国三标准及以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以及绕行具体路线,严控重型高污染车辆进入县城主城区。2019年底前,在县城主要进出口安装“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 4、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摸底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源排放调查,建立分类管理台账。鼓励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报废,逐步淘汰高排放、超服役年限的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对于不具备淘汰条件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支持其安装尾气后处理装置。 5、强化油品质量监管。2019年
12、1月1日起,全县全面供应符合国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两油并轨”。加强对油品制售企业质量监督管理,持续开展生产和流通领域车用油品质量抽检,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全面开展汽油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回头看”,所有加油站气液比、排放浓度每年至少进行1次检测。 (四)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 1、实施生态增容工程。加快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加强县城生态增绿减污,降低沙尘、扬尘对大气环境的污染。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等国家重点工程,推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广保护性耕作、林间覆盖等方式
13、,抑制季节性裸地农田扬尘。建设城市绿色廊道,实施“退工还林还草”,不断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2、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全面完成露天开采矿山摸底排查。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原则上不再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全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3、落实建筑扬尘污染综合防治。 (1)严抓施工扬尘污染。严格落实关于工程施工扬尘污染管控的通知,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管理力度,解决建设性扬尘污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
14、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城区所有建筑施工工地的管理,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督促其全面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杜绝建筑工地扬尘二次污染。 (2)规范建筑垃圾清运。对建筑工地内堆放的垃圾,由相关监管部门督促施工企业到县环卫所办理垃圾清运核准备案手续,并督促施工企业按照县环卫所核准的垃圾清运时间、路线、倾倒地址等及时清运建筑垃圾。 4、继续开展工业堆场扬尘治理。各类煤堆、灰场、渣场和其他产生扬尘(粉尘)的散流体原料堆放场,督促全面落实建设“三防”(防扬尘、防流失、防渗漏)设施,建设防风抑尘墙、防风抑尘网,并配备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设施。 5、持续推进道路扬尘综合治理。进一步加
15、大道路扬尘防治力度,有效遏制和减少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深化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有力推动我县空气质量不断改善。 (1)不断提高城区道路清扫率。一是严格执行“凌晨一大扫、全天候保洁”的道路清扫保洁机制,坚持“五定”原则(定时、定段、定人、定目标、定任务),细化作业标准,增加保洁频次,提高保洁效率,做到大扫彻底、保洁及时。二是加大城区道路洒水抑尘力度,延长道路洒水时间,增设城区洒水加水点,提高洒水作业频次和效率。三是提高道路机械清扫率,大力采购吸尘车等机械清扫工具,减少因为人工清扫而造成的二次扬尘污染。 (2)加强道路硬化绿化抑尘能力。落实城区道路两侧裸露地面扬尘污染防治属地管理责任。xx镇对辖区内道路两侧裸露地面按照“易绿则绿、易盖则盖、易硬化则硬化”的原则,采取绿化、覆盖、硬化等措施,解决自生性扬尘污染;加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未硬化道路整治力度,按照“谁使用、谁所有、谁硬化”的原则,对城区主次干道两侧未经硬化的平交路口要全部实行硬化、砂化处理。 (3)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xx县城市道路车辆运输防渗防撒防漏管理办法(试行),强化渣土运输车辆(包括散装物料运输车辆)管理,杜绝扩散性扬尘污染。交警、执法、环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