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_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心得体会6共6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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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_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心得体会6(共6篇) 第1篇:学_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学_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反映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新世纪、新阶段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规律的准确把握和深刻认识,自治区民族团结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的轨道,对全区依法开展民族团结工作,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自治区长治久安。对加强民族团结的地方性法规和民族团结工作的方方面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全面开展民
2、族团结活动应当坚持因人施教、正面、注重实效、与时俱进的原则,使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这些原则,是多年来开展民族团结的经验总结,也是今后民族团结应当遵循的规律。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活动,要讲求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采取集中与经常、重点与普及、理论与实践、学_先进典型与弘扬先进精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说服力。自治区稳定、发展的新形势,对法治宣传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加强民族团结、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三股势力”等等,这些内容都需要通过法治宣传的内容,强化责任,发挥法治宣传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
3、和谐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近年来,党中央要求把党的十七大提出“弘扬法治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法制宣传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标志着自治区对民族团结工作的依法管理迈出了重要步伐。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积极主动地履行地方立法职权,为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取得的
4、一项可喜成果。深入宣传的历史包括民族发展和宗教演变的历史,深刻揭批“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的反动谬论,从根本上摧毁“三股势力”鼓吹的反动思想理论体系,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人民解放军好的主旋律,激发各族干部群众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的热情。开创团结稳定、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年2月19日 第2篇: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全文为了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
5、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国家制定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下面,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各项工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自古以来就是祖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势力是公民的基本义务。第
6、四条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根基,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是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第五条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国家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依法治_、团结稳_、长期建_。第六条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应当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和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第七条 在全社
7、会大力倡导各民族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信任、相互欣赏,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加强交往交流交融,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贡献力量。 第八条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全面负责、民族事务部门指导协调、各部门配合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职责:(一)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二)研究和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规划,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目标责任,建立和完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长效机制;(三)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纳入国民经
8、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相结合,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落实、统一检查验收;(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考评体系,明确创建目标,培养树立典型,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珍惜团结、维护团结、加强团结;(五)加强民族团结宣传,协调解决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有关事项;指导、监督、检查下一级人民政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工作;(六)做好军政、军(警)民、兵地、中央驻_单位与地方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七)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族团结纳入国民、干部、社会全过程,纳入公民道德和法治全过程,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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