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计划生育村规民约.doc
《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计划生育村规民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计划生育村规民约.doc(15页珍藏版)》请在启牛文库网上搜索。
1、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公约 为使本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工作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目的,进一步规范群众的生育行为,教育群众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违反计划生育的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经群众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村规民约,望全体群众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公民必须实行计划生育,做到少生优生,树立科学、文明的婚育新观念。第二条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第三条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必须持有关证件到计划
2、生育管理部门办理生育证件,领取生育证后方可怀孕和生育。新婚夫妇领取生育证时,应自觉与基层群众自治委员会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未办理生育证而怀孕的,依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应接受补救措施;未办理生育证而生育,影响本居委会人口计划的执行及考核的,除接受上级计划生育部门处罚外,还应向基层群众自治委员会缴纳罚款50元。第四条育龄夫妇应在其新生婴儿出生五天内,主动自觉向基层群众自治委员会报告婴儿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胎次、有无生育证、剖腹产或顺产、在哪医院生育等情况。在婴儿出生后的42天至90天内,采取相应的避孕节育措施,生育一孩的,应由育龄妇女采取上环手术;生育二孩的,应由夫或妻采取结扎手术
3、。第五条已婚育龄妇女中的康检对象应参加单月的康检,因故暂时不能按时参加妇检的,应提前向基层群众自治委员会报告,(书面请假),事后要及时补检。康检对象必须亲自参加康检,不得代检。若有代检情况的发生,则分别给予应检和代检者处以50元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移送上级计生部门给予从重处理。第六条收养婴幼儿的,应当按照收养法等有关规定向县级民政部门办理合法收养手续。被收养的婴幼儿视为该育龄夫妇的子女,计入其子女数,育龄夫妇按照子女情况落实相应计划生育政策。收养婴幼儿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按照规定由计生业务部门进行处罚。第七条已婚育龄人员外出务工、经商的,与基层群众自治委员会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计
4、划生育协议书,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外出期间必须自觉遵守计划生育规定,经常向基层群众自治委员会反馈计划生育执行情况。属康检对象的,可到流入地计生服务部门参加康检,并按户籍地规定的康检时间寄回孕检证明;有生育情况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基层群众自治委员会报告,并寄回婴儿出生证明及避孕节育手术证明复印件(手术可在流入地计生服务部门进行)。外出期间以流入地计生部门管理为主。外出期间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由当地计生业务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罚。第八条按时参加居委会和办事处计生部门组织召开的人口学校等培训会议,积极参加计生协会组织开展的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向基层群众自治委员会请假。第九条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
5、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人和事,发现本居委会居民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人和事,应及时向基层群众自治委员会报告。第十条实行居务公开,民主监督。公开居委会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本居委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公开本居委会当年生育、节育情况、一孩证、二孩证办理人员名单、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名单、奖励扶助人员名单、特别扶助人员名单、居委会干部计划生育情况等,公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罚情况等。第十一条凡违反本居委会群众自治公约的群众,由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委员会对照条约集体研究,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违反本居委会群众自治公约的群众,不能享受上级扶贫及村级给予的其它优惠待遇。第十二条本群众自治公约
6、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十三条本群众自治公约,由基层群众自治委员会负责解释。为有效实施本公约,居委会每个已婚育龄妇女应与居委会签订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本公约在实施过程中,如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计生政策有调整时,应及时修订。第一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有关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应当征求同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意见,做好相关政策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衔接,保证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奖扶标准。第二条?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妇,在子女年满18周岁前,每人每月享受独生子女奖励费不低于30元,农村独女户每人每月不低于35
7、元。第三条?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或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凡自愿参加新农合的计划生育家庭,免除一人份参合费。第四条?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或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夫妇年龄在45至59周岁参加新农保的每人每年给予100元新农保补贴,达到60周岁新农保家庭每人每月增发10元。第五条?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或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的当年申请奖励扶助并通过调查核实合格的,每人每月享受奖励扶助金不低于125元。第六条?对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三级以上伤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妇,并且女方年满49周岁以上,每人每月享受扶助金不低于540元,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第七条?对独生子女家庭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妇,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计划生育 村规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