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合集五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合集五篇.docx(9页珍藏版)》请在启牛文库网上搜索。
1、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合集五篇【篇一】局机关各有关科室: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漳政办*10号)的部署和要求以及*市经信委“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漳经信法规*247号)的规定和安排,为进一步做好我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特制订本工作计划如下,请各有关科室务必按计划安排,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一、关于对“双随机”抽查“二单两库”动态调整的确认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部署和要求,由于法律、法规调整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等新情况变化,现对我局2020年度拟实施“双随机”抽查“二单两库”进行动态调整,具体如下:1、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根据最新编制并公布
2、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市工信局权责清单的通知(漳工信法规20201号)的相关内容,调整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由3项调整为4项,增加“监控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的监督检查”项(详见附件2)。2、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根据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调整和其他新的情况变化,相应调整局随机抽查监管对象名录库,由63家调整为77家(详见附件3)。3、由于人员变动调整局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从27名调整为26名,其中调减拟退休人员1名,调离人员1名,新增人员1名(详见附件4)。二、关于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实施的主要内容、步骤与主体安排具体按*市工信局2020年度开展“双
3、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表执行(详见附件5)。三、主要工作要求1、随机摇号工作。局各相关职能业务科室,要按本计划对应的时间节点安排随机摇号。摇号时,请主动邀请局办公室、法规科和机关党委会人员对摇号过程实施现场监证,并对摇号现场实施拍照留痕。对随机摇号结果:一是要按要求填写好*市工信局“双随机”抽查摇号情况登记单(格式见附件6),并报局法规科备案;二是要以局的名义正式向经摇号抽查到的监管对象发出拟实施检查通知,明确告知抽查的原因、日期、检查内容、检查人及其需作的准备工作等。2、现场检查工作。要重点把握三个环节:一是实施检查过程中,要据实做好检查笔录(格式参照附件7);二是需拍照留存证据的要即时拍照,
4、并做好相关记录(格式参照附件8);三是检查出问题比较严重需改正或整改的,要及时发出改正(整改)通知书(格式参照附件9)。3、实施通报工作。每项检查结束,对每家被抽查对象要形成书面检查报告,做到有检查内容、有事实、有结论、有建议(格式参照附件10);并在此基础上,综合各家被检查对象情况,形成本次随机抽查总体情况,以正式文件形式给予通报,做到一抽查一通报。4、结果公示工作。检查结束7个工作日内,要填写*市工信局“双随机”抽查实施情况公示表(详见附件11),连同已完成的检查报告、抽查通报推送局门户网站“双随机”抽查专栏进行公示。5、结果应用工作。一是对已在局门户网站公示的“双随机”抽查结果各相关业务
5、科室应负责把相关信息按规定格式同步推送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市场监管局)和全省信用信息监管平台;二是对抽查检查结果不好的监管对象,局相关业务科室应在其涉及项目资金安排,审批项目办理,牛头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等方面应予更严格的把关审查;三是对于抽查检查结果好的监管对象,局相关业务科室应在其涉及上述事项时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体现奖优罚劣的警示效果。【篇二】为规范局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健全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5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工信厅政*4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
6、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皖政*4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一、抽查工作时间2020年1月1日至12月30日。具体时间根据实际确定。二、抽查对象全市7家非煤矿山企业、3家民爆物品销售企业、10家新型墙体材料企业、预拌混凝土、家预拌砂浆和水泥制品(构件)生产企业。三、职责分工机关牵头科室:非煤矿山与民用爆炸物品科。四、检查范围及要求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巢湖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细则要求,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求进行检查。五、抽查比例和频率抽查比例不低于名录库中抽查对象的5%,抽查频率不少于2次。具体为抽查全市非煤矿山企业不少于3家、民爆物品销售企业
7、1家、新型墙体材料企业家、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水泥制品(构件)生产企业家。六、检查工作流程(一)抽查企业和检查人员名单产生。通过摇号方式随机从“两库”名录中抽取。(二)检查过程。在检查名单确定后,检查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检查工作,对抽查对象进行检查时,应当将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局各实施科室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通报,检查资料要及时完整归档并妥善保管。(三)结果处理。抽查工作结束后,要将抽查结果在巢湖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篇三】为做好“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一、抽查目的
8、为巩固新监管方式,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社会监督,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根据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结合我局执法人员数量和能力、执法车辆配备等实际情况,对25家抽查企业开展双随机执法。二、抽查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市应急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三、抽查范围主要围绕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三场所三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抽查。四、抽查事项抽查严格按照*省“双随机”抽查监管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的执法事项进行检查。五、计划实施(一)确定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监督检查到2020年12
9、月底止。具体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由市应急管理局从监管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二)合理确定随机抽查频次。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可以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全年开展随机抽查频次一般不少于3次。(三)大力开展联合抽查和专项执法检查。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和“双随机”要求,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抽查执法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对同一企业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提高执法效能。六、结果处理及公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需要出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由检查人员当场出具,并告知有关责任单位。
10、随机抽查的结果在7个工作日内录入“双随机”系统予以公开。七、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建立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的重要意义和总体目标,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领导,组织人员认真细化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并结合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统筹协调,调整充实一线监管力量,确保随机抽查工作稳妥推进。(二)强化宣传培训。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随机抽查执法模式和方法。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三)强化公平公正执法意识。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11、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阳光行动”要求,及时公开执法结果,确保执法工作的透明度。【篇四】区直交通运输各执法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的通知(淮政办发*31号)和淮安区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运行考核办法(试行)(淮双联办2020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提出如下计划: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署要求,坚持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宽进严管,切实转变市场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切实整合日常监管任务,减轻基层负担;切实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建立以“双随机、
12、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多层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二、主要任务(一)统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作为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互联互通,是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重要支撑。各单位要加大平台运用,依托平台制定检查计划,实施“一单两库”维护、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单随机抽取、检查结果回填和结果公示等,随机抽查工作全程留痕。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要加强对平台的应用指导,组织平台的业务培训工作。(二)完善“一单两库”各单位要及时做好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抽查事项清单维护,随机抽查
13、事项清单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监管领域,根据部门职责分工,使用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不断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库包括企业名录库、机关名录库、社团名录库,也可以根据需要建立检查对象子库。局法规科要指导各执法单位对市场监管平台中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行维护。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两库”动态管理机制,至少每年更新一次,确保分类准确、涵盖全面、更新及时。(三)健全随机抽查方式1.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根据区局2020年“双随机”抽查计划和抽取的抽查对象名单,各单位要在数据库中按行业、区域、比例抽取我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检查对象名单。2. 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在
14、市场监管平台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每组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现场检查时,每组至少2人携带执法证)。3. 随机匹配。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与待检查对象进行随机匹配,确定被检查主体、检查责任人及检查内容。(四)制定随机抽查计划对道路客货运企业经营资质核查及日常经营行为检查、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资质核查及日常经营行为检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经营资质核查及日常经营行为检查的抽取比例均为100%,由区运管处负责抽取。对港口经营监督检查抽取比例为20%,由区港口局负责抽取。检查结果及时录入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五)抽取及完成时间我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上半年和下半年的检查对象抽取必须于6
15、月底前、10月底前完成,局法规科通过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对相关单位任务制定及名单抽取情况检查。所有检查任务均于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在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使用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记录于企业名下。(六)强化检查结果公示运用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各单位要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政府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三、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全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区营商环境指标考核内容。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整体优势,注重内部条线整合,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理念贯穿到执法检查各领域中。局法规科负责牵头协调、督查指导,确保全面完成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二)依法履职,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各单位执法检查人员凡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对象未被抽到或抽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