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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寺庙法制宣传活动方案3篇一、培训时间:2014年8月至11月底。每月进入2至3个寺庙开展培训活动。二、培训地点:全县8个寺庙。三、培训人数:8个寺庙全部寺管会成员、每个寺庙住寺僧人30人、信教群众50人。四、培训内容:宪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藏传佛教寺庙管理暂行办法、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自治条例、民族区域自治法、出版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土法、刑法、文物保护法等。五、培训方式:由县民宗局、各乡镇负责组织各寺庙寺管会成员、僧人信教群众参加培训,由律师事务所注册律师负责准备宣讲讲义,由县民宗局负责翻译。每个律师担任2至3个寺庙顾问,并完成宣讲任务。六、培训方式:以
2、律师讲座以案说法为主,辅以以会代训、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宣讲。同时发放宣传资料、普法书籍。六、参加单位和人员: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县司法局、县宗教局、县佛教协会各抽派一名人员参加培训活动;各乡镇分管寺庙领导、各寺管所、各乡镇司法所参加培训活动;律师事务所注册律师负责培训活动宣讲。寺庙法制宣传活动方案第2篇5月11日下午,西藏自治区召开在全区藏传佛教寺庙深入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法规。5月11日下午,西藏自治区召开在全区藏传佛教寺庙深入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法
3、规,全面部署在藏传佛教寺庙深入开展以弘扬历代高僧大德“爱国爱教、遵规守法、弃恶扬善、崇尚和谐、祈求和平”精神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全区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统战民宗部门、寺庙管委会以及广大僧尼,积极参与主题教育活动,确保活动有序展开、扎实进行、取得实效。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西藏自治区主席白玛赤林出席动员大会并讲话。白玛赤林指出,2008年3月以来,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指示和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在全区藏传佛教寺庙中开展了4年多的法制宣传教育,广大僧尼的中华民族意识、国家意识、法制意识和公民意识得到了明显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确保了宗教领域的持续稳定。去年
4、下半年以来,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了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的重大决定,加快推进寺庙“九有”工程等工作,有效解决了体制机制、公共服务、僧尼待遇等问题,为依法加强寺庙管理提供了政策和制度保障,深受广大僧尼的欢迎和拥护。前不久,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首届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表彰大会,对部分模范寺庙和先进僧尼进行表彰,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僧尼争先为社会和谐稳定作贡献的积极性。白玛赤林说,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是继续深化寺庙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创新寺庙管理、维护寺庙和谐稳定的有力抓手,是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举措,是抵御达赖集团分裂渗透破坏的有效途径。各级党委、政府和
5、广大驻寺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从贯彻落实胡锦涛_“七一”重要讲话和关于西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高度,从贯彻落实胡锦涛_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西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高度,从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_副主席出席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庆祝活动时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高度,从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法律法规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指示要求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认真组织开展好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扎扎实实做好每个阶段的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白玛赤
6、林强调,在藏传佛教寺庙深入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是加强创新寺庙管理的拓展延伸,是深化寺庙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政府和寺庙管委会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法规,充分运用加强创新寺庙管理、开展寺庙法制宣传教育的成功经验,抓住当前全区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有利时机,把握主题、明确目标,融会贯通、入脑入心,深入动员、全员参与,有机结合、整体推进,积极实施、有序开展,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把这次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好、推动好、开展好,以维护全区寺庙稳定、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实际成效,以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
7、久安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洛桑江村在主持讲话中强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是关系藏传佛教健康发展的大事,是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一项重要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迅速动员、全面展开主题教育活动;抓好试点,为主题教育活动积累经验;讲究方法,有效推进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加强领导,务求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西藏自治区领导多吉、多吉泽仁、孟德利、德吉、多托、格桑次仁、李昭、丁业现、白玛才旺、刘庆慧、罗松多吉、洛桑久美、张培中、汪象华、高万海、高雨祥、王瑞连、金世洵、高扬出席拉萨主会场会议。宗洛向巴克珠、萨龙平拉分别出席昌都、
8、日喀则地区分会场会议。西藏自治区各有关部门、部分寺庙管理委员会及宗教界代表参加会议。各地(市)、县设分会场。寺庙法制宣传活动方案第3篇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建设1健全普法考核评估机制,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市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来抓,推动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推动落实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序列和列入中小学教学大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保证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教育。会同党委宣传部门和文明办,把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指标,融入到文明县城、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
9、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2完善国家公职人员学法考法和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推动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必修课;推动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增强领导干部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按照上级部署推动将国家公职人员学法考法情况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二、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3培育法治信仰。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中
10、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弘扬法治精神,培育公民对法治的信仰,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推动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校)必修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从小抓起,健全完善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开设法治课堂,使法治意识成为自觉和习惯。4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举办培训班和利用*电视台、*新闻网、法治*网、*司法局网站、*手机报等平台等形式,广泛开展四中全会决定的宣传
11、学习,广泛宣传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宣传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成效,宣传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新部署、新要求,宣传各乡镇各单位贯彻全会精神的新举措、新进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5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深化“法律进乡村”,坚持开展送法下乡和5月全县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深化“法律进学校”,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开展9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6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运用新型平台开展法治宣传。协调党委宣传部门和广电部门,推动落实大众传媒的普
12、法责任,推动公益法治宣传在公共场所的延伸覆盖,增强公益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广泛运用新型平台开展法治宣传,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同时,创办微信、微博等新型平台开展法治宣传,积极与用户展开互动,致力打造迅捷便民、内容丰富、即时交流的微信公众账号,进一步拉近与用户的距离,让广大用户感受到法律“触”手可及。7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优化成员结构,完善有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发挥讲师团在普法工作中的骨干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活动。三、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落到实处8加强法治文化
13、阵地建设。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群众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把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到乡镇、村(社区)等基层。认真抓好*县法治文化广场、*县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调解和法治文化示范带、法治教育培训中心建设,精心组织“濂溪说法”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乡村文化、企业文化的融合发展,丰富法治文化产品,因地制宜建设法治小广场、公园、长廊(路、街)、书屋等法治宣传阵地。9巩固普法阵地。继续在农村和城镇社区加快“四个一”即一个法治宣传栏、一所法制学(夜)校、一家法律书屋(阅览室)、一支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步伐。积极引导各乡镇、各部门在城镇主要街道、车站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置固定的、长
14、期性的法制宣传标牌和公益广告;充分发挥市民学校、农民夜校作用,努力形成覆盖城乡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加强流动普法阵地建设,利用法制宣传车、巡回法庭、横幅标语、宣传挂图、流动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四、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法治宣传教育成果10深化法治创建活动。深化法治县、法治乡镇创建活动,认真做好全市第三批“民主法治五百示范工程”创建和推荐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按照全市“民主法治示范工程先进单位”动态管理办法,加强对已授牌的“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机关)、“民主法治示范乡镇”、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示范单位的动态管理,
15、认真总结“民主法治五百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经验,推进基层依法治理。11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贯彻落实市综治委关于在全市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郴综委*20号)文件精神,在全县全面推行建立“一个行政村(社区)配备一名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满足基层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五、切实做好“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12全面总结“六五”普法工作。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建设法治成果展览室,全面展示我县“六五”普法成果。认真做好全省、全市、全县“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推荐工作。13认真组织“六五”普法检查验收。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全县“六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总结验收工作,查漏补缺,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决议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14积极做好“七五”普法规划调研。在对各单位、部门、行业、基层的“六五”普法总结验收过程中,注重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查找我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