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27页珍藏版)》请在启牛文库网上搜索。
1、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目 录1 总则1 2 组织体系3 3 运行机制10 4 应急响应12 5 应急结束16 6 事故后期处置167 信息发布16 8 应急保障179 监督管理18 10 附则191 总则1.1 编制目的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协调发展,为建设经济强市、文化新城、法治社会、和谐东莞提供保障。1.2 编制依据依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
2、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粤府200616号)、东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东府2007136号),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1.3 事故分级按照东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东府2007136号)的事故分级,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和级(一般)。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急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
3、故;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急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安全事故;级(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急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安全事故;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急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5
4、人以上、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安全事故。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和城市道路(含桥梁、隧道)、给水、排水、污水处理、热力、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生的级(较大)及以下等级事故(以下简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当发生本预案1.3界定的级(特别重大)、级(重大)事故险情后,由市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1.5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建筑工程管理和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预防为主,依法
5、规范。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中心环节,防患于未然;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将应急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提高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和紧急处置能力。(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建设局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明确市建设局、镇街规划建设办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及应急工作程序,提高各镇规划建设办对处置本行政区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实施统一指挥和协调的能力,加强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4)平战结合,协同应对。要做好应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
6、故的各项准备,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求援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重视提高广大群众的危机意识,特别是提高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依靠公众力量,充分发挥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协同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5)依靠科技,提高素质。要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改进和提高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的技术和手段,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专业化水平和指挥能力,完善决策执行机制,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故。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综合素质。2 组织体系2.1 应急救援指挥机
7、构市建设局依据东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工作要求,按照 “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设立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具体负责全市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负责日常工作。总指挥:朱川局长。副总指挥:方毓佳、黎小成、许斌、韩金田副局长,颜志勇纪检组长,祁志强总工程师,冯敏治副调研员。指挥中心成员:市建设局相关科室、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市质监站)、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市安监站)、各镇(街)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人和东莞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东莞市方中建筑
8、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东莞市虎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驻莞负责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驻莞负责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驻莞负责人、东莞市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等相关人员。2.1.1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工作职责(1)按照市应急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统一组织指挥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反应工作,落实全市建设系统内各项应急措施;(2)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反应进行重大决策研究,负责制定、完善和实施市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责指导、协调各有关各镇(街)规划建设办制定、完善和实施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负责全市范围内建设工程质量
9、安全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和报告;及时了解掌握全市范围内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市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的建议;(4)指导建立和完善建设系统内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抢险队伍,组织各成员单位应急抢险队伍定期进行演练,加强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5)在发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时,决定启动和关闭本预案,并做出善后处理等工作安排;(6)审批对外公告的重要新闻信息并授权发布单位;(7)对事故进行分析研究,做出避免和预防事故险情发生的重大决策。2.1.2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1)市建设局相关科室: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
10、险救援工作,有序组织抢险救援行动,组织专家对事故抢险进行指导;协助指导镇街规划建设办进行应急救援,协调物资和设备投入抢险救援;参与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知识宣传教育。(2)市质、安监站:负责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组织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可能造成事故的因素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并上报;协助市建设局组织实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有序组织抢险救援行动;协助调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与安全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协助、指导镇街规划建设办进行应急救援工作。(3)各镇(街)规划建设办:成立镇(街)建设工
11、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应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负责拟定本辖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组织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可能造成事故的因素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并上报;建立和完善本区域建设系统内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本区域内各建筑企业制定本单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东莞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方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市虎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驻莞机构
12、、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驻莞机构、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驻莞机构、东莞市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按照市建设局制订的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组织成立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在接到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调令后,迅速组织救援队伍、设备按时赶赴事故现场,参加应急救援工作。2.2办事机构(局应急办公室)为便于收集、管理事故信息并及时作出反应,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下设局应急办公室,该机构设在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为常设机构。主 任:赵亮副主任:张平、翟炳坤职责负责统筹全市各镇(街)应急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和办理向市建设局报送的紧急
13、重要事项;承办市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有关决定事项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指导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组织编制、修订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并承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日常工作。局应急办公室设立事故报警电话,报警电话为“076922981323”。并配备必要的防爆型现场通讯设备。事故发生时,迅速通知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及应急抢险队伍赶赴事故现场参加救援
14、。 2.3 工作机构(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2.3.1 现场指挥部为做好现场应急抢险工作,当发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东莞市建设局黎小成副局长担任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祁志强总工程师、冯敏治副调研员担任现场指挥部副总指挥。现场指挥部下设事故原因调查组(专家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警戒保卫组。工作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指挥和统筹工作;落实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工作部署;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研究对策,制定临时抢险救援方案;指挥抢险救援队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要求迅速开展事故现场应急和抢险工作;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
15、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的必要措施;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市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协调各有关单位紧急调用各类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和人员;配合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抢险结束后,及时召集有关单位进行总结,作出善后工作安排和提出避免及预防事故发生的建议;向市政府书面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和原因。2.3.2 事故原因调查组(专家组)由局相关业务科室专业技术人员和各社会专家组成(专家组名单详附件)。组长:崔岗平组员:郭志川、王永仪、王勇、王杰文工作职责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人员财产损失情况;组织制定应急处理和抢险方案,报现场指挥部审定后送抢险救援组组织实施;负责应急抢险工作情况与信息的搜集、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向现场指挥部负责人报告;掌握现场抢险工作进度,及时预测灾情发展变化趋势,并研究对策,为现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对可能发生次生、衍生事故提出阻止或延缓发生的措施;参加事故原因的调查工作,形成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报告;完成对事故现场具体情况和有关信息的全面整理。2.3.3 抢险救援组应急办公室牵头,由安监站、规划建设办及各建筑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组成,须配备消防铁锨、十字镐、消防斧、撬杠、铁锤、手持电动切割机等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