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责任督学管理办法八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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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责任督学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督学队伍建设,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职能,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推进我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立足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责任督学分为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并对各级各类教育行使监督、指导、评价和服务职能。第二章 任命与聘任 第三条 将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全部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范围,实现挂牌督导全覆盖。学校依据学区、教研伙伴校的划分,根据教育管理职能、学校布局和在校生规模等因素,按照空间与学段相结合的原
2、则,划分为若干个责任区。幼儿园依托联盟教研的组织架构,根据以城带乡、以公办带民办、以强带弱的原则,划分为若干个责任区。督学责任区的调整将视学校、幼儿园数量及在校学生数的变化而适时进行。第四条 按与学校、幼儿园数15的比例配备责任督学。责任督学主要从政治过硬、业务优秀、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教育干部、专家、校长、教师中遴选,聘期为3年,可以连聘连任,保证督学队伍相对稳定。区教体局对所聘任的责任督学颁发聘书,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第五条 责任督学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熟悉教育教学工作情况。(二)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
3、等业务能力。(三)督导工作态度积极,谦虚谨慎,善于学习,乐于为教育发展服务。(四)为人正派,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勇于担当,办事公道,廉洁自律。(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中级以上职称,从事教育工作 10 年以上并精通一门学科教学。(六)身体健康,男性一般不超过 60 周岁,女性不超过 55 周岁的在职工作人员。(七)无违纪违法记录。第三章 职责与任务 第六条 责任督学的职责 (一)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二)对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实施督导。(三)对师生或群众反映的教育热点、难点等重大问题实施督导。(四)对严重影响或损害师生安全、合法权益、教育教学秩序等的
4、突发事件,及时督促处理并第一时间报告区教体局。(五)每次完成督导任务后,及时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报告督导情况,提交督导报告。(六)完成区教体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第七条 责任督学的任务 对以下主要事项实施经常性督导:(一)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二)招生、收费、择校情况;(三)课程开设、课堂教学和特色学校建设情况;(四)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五)教师师德建设和专业发展情况;(六)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七)饮食卫生及校内卫生情况;(八)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九) 区域内教育重大改革和教体局部署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第四章 程序与要求 第八条 责任督学工作规程
5、(一)制定计划。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每月印发督学责任区工作要点,责任督学依据工作要点,结合所负责学校、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月度工作计划,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审核备案。(二)确定方案。每次开展督导前责任督学要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督导任务和督导重点,实施清单化管理,填写好督导情况记录。(三)持证督导。责任督学实施督导,应出示督学证。可事先不通知被督导学校、幼儿园,随机实施经常性督导,也可根据督导需要,提前要求学校、幼儿园就有关事项进行准备,协助开展工作。(四)督导方式。1.校园巡视。责任督学应认真检查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设施设备,注意了解管理、使用、安全、卫生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
6、,排除安全隐患。2.推门听课。责任督学可随机进入课堂听课,了解教学情况,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授课方式、课堂互动、教学效果等。应做好课堂记录,课后与教师沟通,提出意见。听课不要影响正常教学秩序。3.查阅资料。责任督学可查阅学校、幼儿园校务管理、财务管理、教学管理、人事管理、后勤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学校幼儿园有关会议和活动记录、学生学籍档案、财务账目、教师教案、学生作业等。应尊重学校、幼儿园办学办园特色,不宜公开的信息要严格保密。4.问卷调查。责任督学可依据督导事项设定调查问卷,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开展调查,全面了解学校、幼儿园真实情况或师生诉求。5.座谈走访。责任督学可随时与校长、教师、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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