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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副市长在公共资源配置会讲话同志们:今年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得到了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在全社会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二是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范围进一步拓展。在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大力推动、市监管办的积极协调和各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市本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已从“一办三中心”成立之初的18项扩展至41项,其余21项公共资源也将在今后几年中纳入市交易中心平台集中交易、统一监管,切实解决部门分割、多头管理、监管缺位等传统体制下的老大难问题。各县(市、区)在
2、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推进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规模和成效。四是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效益进一步显现。市“一办三中心”成立至今年10月份,全市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实现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项目9940个,交易金额达245.34亿元,其中市本级实现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项目5221个,交易金额105.16亿元。全市通过公开招投标和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共节约工程项目建设资金22.76亿元,其中市本级节约资金4.08亿元,全市两年的平均财政资金节约率高达9.28%,不仅在反腐倡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其经济效益相当可观。一、进一步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紧迫感(一)
3、做好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是深化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是适应经济形势发展、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型、效能型、服务型政府的迫切要求。在传统的计划经济年代,由于政府集公共资源的“所有者、管理者、分配者”等多重身份于一身,对公共资源高度垄断,限制了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和自主决策,限制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往往造成公共资源配置不公、使用效率和效益低下、价值难以体现,并易于产生寻租腐败。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公共资源配置模式,让市场来充当分配主体,可以使政府从资源分配的主导角色中退出,从具体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由原来的“直接分配者”转变成为市
4、场的“立法者”、“服务者”和“监督者”。切实把主要经济管理职能转移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加强市场监管和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上来,有利于加快形成规范、便利、高效、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市场服务体系,为多种经济成份平等使用生产要素营造良好的行政环境、法制环境和市场环境。(三)做好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是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当前,一些公共资源的部门垄断往往导致交易环节信息发布不公开,交易规则设置不公平,市场竞争不充分,监督管理不公正等突出问题,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成为当前人民群众信访投诉、聚众闹事等事件发生的一大诱因。“公平、公开、公正”是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站在贯彻落
5、实市委五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进一步坚定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决心,扎实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各项工作,不断为我市加快实现“两个崛起、科学跨越”营造有秩序、有活力的社会环境。二、进一步理清思路,加快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一)要进一步健全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体系。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是一项全局性工作,目标要求高,政策操作性强,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快推进“一办三中心”机构建设。市本级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尽快配齐配强市建设中心、评审中心的领导班子,要在机构、人
6、员、经费等方面充分给予保障,确保“三中心”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建设高效实施、顺利运行。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尽快将“一办三中心”的机构编制、领导班子、办公场所、工作人员等落实到位,使“一办三中心”的机构运作顺利启动,并不断发挥其在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的作用。各地要继续深入推进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化建设,在参考和推广公共资源配置工作先进乡镇(街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探索符合当地实际和基层特点的公共资源交易模式,努力推动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走向公开、规范、高效、廉洁。在巩固完善市、县、乡三级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格局的同时,各地要按照“公
7、开、民主、便捷、实用”的原则,进一步研究探索行政村的公共资源配置方式,努力在全市形成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公共资源配置监管大网络。(三)要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管。要按照“市场主体要平等、市场竞争要有序、市场配置资源要合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各方参与主体的监管,做到用制度调节资源配置、用制度规范交易行为、用制度保障和发挥市场在公共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市县两级公共资源监管部门要把垄断性资源、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公共服务等涉及民生、群众关注的公共资源项目配置作为监管重点,全面加强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互动联系,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运作机制、工作程序和监管措施,
8、有效防止低效配置、因人配置、私下配置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原因对策,堵塞监管漏洞,加强规范引导,不断完善针对招标人、投标人、中介机构、评标专家和管理单位五个方面的配套监管制度建设,确保公共资源配置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平稳扎实推进。要以实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活动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领域的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信息公开机制、市场准入机制、公平竞争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严格依法规范参与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活动。三、进一步
9、强化措施,切实把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加强宣传引导。市场化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大目标和大方向。目前,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社会关注度、知晓度还不是很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大力宣扬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公共资源掌控部门的领导和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立大局观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纠正和转变不想、不急、不愿拿出公共资源进行市场化配置的不正确认识,切实把公共资源配置项目进场交易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做好有关对接工作。(三)加强督查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系统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情况的检查指导,重点深入公共资源项目多、进度慢、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部门,了解掌握情况,加强政策指导,确保工作落实;要善于总结、提炼、推广基层在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取得的工作成效和成功经验,为其他地方和单位开阔视野、开拓思路、完善制度、改进措施提供有益的参考和示范;要通过督查指导,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持续健康深入开展。同志们,做好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稳步推进,使公共资源的配置更加科学化、合理化、高效化,为我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