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372020年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docx
《24372020年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4372020年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docx(6页珍藏版)》请在启牛文库网上搜索。
1、2437+ 2020年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发展,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x省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x省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州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且未设电梯的四层及以上(不含地下室)非单一产权住宅。第三条 各县市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统筹协调和管理工作。规划部门负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规划管理工作。住建部门负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2、工程质量和安装过程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安全管理、监督检验工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国土部门负责核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占的用地信息。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政策宣传、业务指导、矛盾协调等工作。第四条 原房改售房单位、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予以协助和协调。第五条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本栋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并就下列事项达成书面协议:(一)增
3、设电梯工程费用的预算及分摊方案;(二)电梯运行、保养、维修等费用的分摊方案;(三)确定电梯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的管理责任;(四)对权益受损业主的资金补偿方案。第六条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符合建筑设计、结构安全、电梯救援通道、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等相关规范、标准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若需改变既有住宅主体结构,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第七条 业主可根据所在楼层、面积等因素分摊资金,分摊比例由出资的全体业主协商确定。业主也可以参考以下分摊比例约定出资、维护和养护费用的分摊:以第三层为参数1、第二层为0.5、第一层为0,从第四层开始每增加一个楼层提高0.1个系数,即第四层1.1、
4、第五层1.2、第六层1.3,并依此类推出资比例;同一楼层各户的出资比例可以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该层建筑总面积的比例确定。第八条 本栋或本单元出资增设电梯的全体业主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建设者(以下称为建设者),承担相应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第九条 建设者自行办理或者委托代理人办理增设电梯的相关手续。建设者可以在本栋或本单元中推选12名业主为代理人,也可选择原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服务机构为代理人。建设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签订授权委托书。第十条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原批准图纸上已明确标识预留电梯井的除外。规划部门应当在拟增设电梯的工程现场显著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4372020 住宅 增设 电梯 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