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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为做好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1步增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招生工作要求,现就兴庆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方案:1、指点思想以_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点,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文件精神,依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1步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039号)及银川市相干文件要求,坚持依法治教,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招生原则(1)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兴庆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学校计划布局、学位供需状态,负责制定辖
2、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方案,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严格依照兴庆区招生工作方案进行招生。(2)坚持免试就近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依照“划片就近、免试入学、计划招生、公道调解”的政策,保障辖区内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任何学校不得以考试、比赛等情势进行提拔性招生。(3)坚持全纳教育原则坚持“两个全部纳入”,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均有接收外来随迁子女就读的义务,保障与本地学生享受同城待遇。确保残障少年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谢绝残障少年儿童入学,没法随班就读或没法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由教育局安排相干学校送教上门。落实对农村留守
3、儿童的关爱政策,精准扶贫,资助到家,抓好控辍保学,保障留守儿童接受9年义务教育。(4)坚持公然、公正、公平的原则继续深化“阳光招生”,依托“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网络服务平台”,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片区划分、招生程序及方式等信息全面公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继续落实阳光分班政策,公道分配师资,保障教育机会均等。(5)坚持公民办同招原则建立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制度,辖区内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兴庆区统1管理,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学籍注册”。报名就读民办学校但未被民办学校录取或录取后自行放弃录取资历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局兼顾安排就读公办学校。3、招生计划兴庆区公办小学计划招生217个班
4、10850人,公办初中计划招生151个班7550人。民办小学计划招生22个班900人,民办初中计划招生20个班960人。4、招生对象(1)公办小学招生城市小学招收2014年8月31日前诞生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居住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农村小学原则上招收2014年2月28日前诞生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居住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2)公办初中招生兴庆区辖区小学应届毕业生;户籍地或居住地在兴庆区的外地小学应届毕业生。(3)民办小学招生兴庆区辖区内城市区域的民办小学招收银川市3区户籍适龄儿童;农村区域的民办小学在生源数量不足的情况下可扩大招生范围。(4)民办初中招生兴庆区辖区内城市区域的民办初中
5、招收学籍或户籍在银川市3区的小学毕业生;农村区域的民办初中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扩大招生范围。(5)政策性兼顾安排居住地或服务地在兴庆区的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济队伍人员子女、疫情防控1线医务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照相干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由教育部门根据学位情况,兼顾安排至相对就近的优良公办学校。现役军人子女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济队伍人员子女证明材料由兴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统1审核收取。疫情防控1线医务人员子女由区、市卫生健康部门界定后,经兴庆区人材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纳入保障范围。其他兼顾优待人员由招生领导小组研究肯定。5、公办
6、学校招生办法(1)公办小学招生1.划片区入学(依照公示片区入学)(1)适龄儿童与父母具有兴庆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相1致,迁户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前。(2)适龄儿童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在银川市3区无自有房产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迁户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前。2.调解安排入学(次序分前后)(1)完全符合划片入学条件,但参加民办小学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2)适龄儿童与父母具有兴庆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相1致,迁户时间晚于规定时间的;(3)在父母有房情况下,仍将户籍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4)父母购房(商品房)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
7、子女;(5)空挂户、挂靠其他亲属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6)租房在兴庆区外来随迁子女;(7)参与民办小学摇号被录取但放弃入学的学生。3.兴庆区集体户户籍的适龄儿童按指定的学校就读。(2)公办初中招生1.划片区入学(依照公示片区入学)(1)适龄学生与父母具有兴庆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相1致,迁户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前。(2)适龄学生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在银川市3区无自有房产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迁户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前。(3)有直升政策的小学毕业生直升对口初中。2.调解安排入学(次序分前后)(1)完全符合划片入学条件,但参加民办初中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
8、龄儿童;(2)适龄儿童与父母具有兴庆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相1致,迁户时间晚于规定时间的;(3)在父母有房情况下,仍将户籍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4)父母购房(商品房)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5)空挂户、挂靠其他亲属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6)租房在兴庆区外来随迁子女;(7)参与民办初中摇号被录取但放弃入学的学生。(3)公办中小学同1房址学位要求小学同1房址4年(逐年增加至6年)、初中同1房址3年内已有入学学生的(不含同1家庭2胎或多胎的情况),由教育部门视周边学校空余学位情况兼顾安排入学。(4)公办中小学电脑派位兴庆区对外来随迁子女过于集中的区域,依照相对就近的原则
9、,采取多校划片、自主填报志愿的方式,继续实行电脑派位入学,具体见附件3兴庆区中小学入学电脑派位规则。(5)转学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不得随便转学。因家庭住址由外省、市、县(区)迁入兴庆区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或外来随迁人员务工地由外省、市、县(区)变更到兴庆区的,其子女可以申请转学。已在兴庆区就读的,原则上不再安排兴庆区内转学。6、民办中小学招生办法符合民办中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根据意愿自主选择1所民办学校报名登记,如未被民办学校录取或录取后自行放弃录取资历的适龄儿童少年,将由教育局兼顾安排就读公办学校。(1)民办小学公然报名学位核定。依照招生政策调剂需设立过渡时限的要求,本着尊重历史、
10、分类对待、妥善解决遗留问题的原则,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因购房、校舍产权等缘由已约定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可由民办小学自主安排入学,其入学资历由民办小学理事会(董事会)审核后,上报教育部门复审备案。其余学位面向社会公然报名,报名数超过学位数时实行电脑派位。公然报名学位数比例逐年增加,至遗留问题化解后,将全部实行公然报名及电脑派位。(2)民办初中公然报名学位核定。招生计划全部实行公然报名电脑派位。(3)民办中小学入学方式。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1所民办学校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学位数的,直接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的,进行电脑派位录取。双胞胎、多胞胎的,捆绑进行电脑派位,其中1人
11、派中,则同胞儿童均视为派中。7、招生流程兴庆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及转学工作依托*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网址为:*)进行,具体招生流程请见附件1。8、招生规定(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各学校要严格履行招生计划及班额控制,公办中小学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之内。外来随迁子女集中的学校确需调剂招生计划的,由兴庆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避免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2)严格控制择校。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中小学新生未经“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登记分配自行择校的,原则上小学新生不予注册学籍、初中新生不予学籍录取审核。(3)严禁各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
12、、快慢班。各学校要进1步落实阳光分班政策,接受大众监督。公道调配教师,严禁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点班”。(4)不得随便谢绝、推延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凡符合年龄要求的适龄儿童,均应依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停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身体健康等缘由确需延迟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辖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延迟入学。(5)落实招生工作预警制度。兴庆区教育局根据前期摸蓝本地户籍适龄儿童人数,公布兴庆区辖区学校招生预警提示(详见附件4兴庆区2020年招生预警提示)。(6)落实疫情防
13、控常态化。依照市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关于健全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的实行意见,各学校及有关部门要兼顾做好招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下降人员聚集密度,从严从实从细落实体温监测、透风消杀等防控措施。9、工作要求(1)为加强2020年兴庆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兴庆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各中小学校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马万永任办公室主任。(2)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服从兴庆区教育局的招生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或谢绝接收学生,不得人为设置门坎,做到学片内符合条件生源应收尽收。(3)各学校要规范招生程序,严肃招生纪律,不得收取(接受)任何与择校相挂钩的捐助及设施装备的捐赠,民办中小学严格依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畅通背纪举报和申述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背规背纪招生行动,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顺利进行。监督电话(兴庆区纪委第4派驻纪检组):8763164。(4)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招生工作,对教育专干应给予1定的支持,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及必须的办公装备,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教育专干要坚持招生原则,严格把关,建立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