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叁篇.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叁篇.doc(16页珍藏版)》请在启牛文库网上搜索。
1、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叁篇为有效整改消除全县重大火灾隐患,全力维护消防安全稳定形势。根据公安部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公消2014151号)、省公安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公通201421号)和市、县的有关要求,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10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一、目标任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全面推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2、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入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力争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彻底摸清现阶段全县重大火灾隐患底数,采取挂牌督办一批、集中曝光一批、综合治理一批、改造搬迁一批、查封取缔一批的隐患治理方式,彻底整治严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现“消除存量、控制增量”,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二、组织机构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 长:曾 科 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张发明 县公安局副局长、消防大队教导员左 炜 县政府办副主任、消防大队大队长曾海济 县政府应急办副主任成 员: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分管消防安全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副大队长黄福宋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三、工作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10月10日。四、整治措施(一)政府挂牌整治。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逐级负责制,县政府负责挂牌督办涉及单位(场所)主体结构改变且整改难度较大、整改时限较长的重大火灾隐患;乡(镇)级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挂牌督办其它一般性重大火灾隐患。针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以及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集中连片的区域性火灾隐患,规划、国土、住建、工商、城管等部门要进行综合治理,并纳入本地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
4、升级计划统筹改造,分区域逐一制定整治方案,分步骤扎实推进隐患整改工作。对未经行政审批擅自经营、使用,造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各相关部门要依法查封、取缔。(二)部门综合整治。县教育、民政、住建、发改、工商、文广旅游、卫生、财政、安监、人防等部门要组织摸排本部门、行业、系统和单位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并严格督促整改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在行业管理的职责范围内对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治工作负指导、督促责任。公安消防部门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依法下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用足用好执法手段,督促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对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列入消防安全不
5、良行为公布范畴,通报发改、工能、工商、文广旅游、金融、保险等部门,作为项目审批、信用评定、证券融资、银行贷款、保险费率厘定、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利用经济杠杆手段促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三)网格排查整治。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基层综治信息管理平台,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推动乡镇(街道)、社区村组进一步明确网格责任,按照“三有”(有经费保障、有办公条件、有工作标准)标准,科学划分网格化管理区域,配备消防专(兼)职网格管理员,组织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格,提升乡镇(街道)、社区村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四)舆论监督整治。在电视、
6、网站等新闻媒体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曝光专栏,每月定期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对于有区域影响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组织媒体记者深入进行跟踪采访、深度报导、现场曝光;对于一些典型的、久拖未改的隐患单位,不仅曝光单位名称、具体隐患,还要曝光单位负责人、主管部门等关键信息,真正起到震慑单位、警示社会的作用。同时,对曝光后仍然没有取得明显整改成效并久拖不改的隐患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实施查封直至报请政府关停、拆除,坚决杜绝带病运行。要充分发挥“96119”举报投诉热线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对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核查属实的,给予重奖,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整治的积极性和热情。(五)区域性专项整治。
7、各乡镇(街道)要坚持“抓大不放小”、“控大严防小”的方针,在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的基础上,按照“什么地方不放心、就排查什么地方”、“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重点组织开展商(市)场、娱乐场所、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出租屋、“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连片村寨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力维护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五、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前)1.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专门会议部署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2.县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召开社会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8、会议或通过媒体发布等方式,部署辖区内单位(场所)迅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整改。3.县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召开消防网格员会议,部署网格员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二)排查摸底阶段(7月20日前)1.在前阶段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对本辖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摸排梳理,逐一登记造册。2.成立专项检查组,核查各地重大火灾隐患底数。(三)全面整治阶段(9月20日前)1.县公安消防部门牵头,负责组织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场所)签订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书,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逐个区域、逐个单位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2.对整改难度不大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尽快在规定期限内整改销案;对一时
9、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10日前)1.县、乡(镇)逐级组织检查验收。2.对检查验收发现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不到位的乡镇(街道),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六、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精心部署。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对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立即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二)强化联动,形成合力。各乡镇(街
10、道)、县直有关部门要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县公安消防部门要牵头建立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工作落实。(三)严格整治,文明执法。专项行动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依法整治,毫不手软,决不能养患成灾。同时,要按照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强化服务意识,指导制定切实可行、效果明显的整改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四)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纳入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县人民政府将成立专项
11、督导工作组,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开展督导帮扶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五)认真总结,巩固成效。专项行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并经主要领导审核后按时上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县人民政府将对专项行动措施落实、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彰;对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严肃问责。要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指导思想,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修订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整治长效工作机制。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2近年来,全市组织开展了一系
12、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整改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有效遏制了群死群伤等重特大火灾的发生,全市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但由于我市长期风干物燥,部分行业部门监管薄弱,单位内部管理不力,多产权和历史遗留问题交织,导致我市公共消防安全问题仍较为突出。目前,全市仍有7起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未整改销案,为全力推动整改,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切实解决一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从2014年6月30日至10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攀枝花市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指导意见(攀办发201369号)文件精神,紧紧依靠地方党
13、委政府,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消防指导、单位主责”的原则,以“底数要清、思路要明、方法要实、行动要快、整治要严、成效要好”为指导思想,坚持“常规性问题的解决要加大力度、遗留问题的解决要集中攻坚、新发现问题的解决要及时跟进”的整改思路,按照方案部署和要求,实事求是、逗真碰硬,履行好法定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二、工作目标通过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动员社会各行业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场所认真仔细进行排查摸底,摸清现阶段全市重大火灾隐患底数,尽最大努力进行整改。已挂牌督办未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加强督促按其规定期限尽快整改销案;新发现和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明确消防
14、安全责任,制定整改方案,要采取“搬、拆、降”等多方面、多层次的手段和措施,确保消防安全。要力争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做到“消除存量、控制增量”,切实解决一大批影响本地区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重大节点、敏感时段、重要部位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全力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三、组织领导为全面加强领导和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市政府副市长殷旭东为组长,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安明和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尚建为副组长,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
15、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由支队长罗军任办公室主任。专项行动期间,办公室要及时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四、工作步骤及措施(一)摸清底数(2014年6月30日至7月15日)。加强对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现存量”的梳理归纳,对“新增量”的分析研判,东区要着重加强对高层地下建筑、商贸市场、公共娱乐等场所的重点排查,西区、钒钛高新技术园区要着重加强对工矿、化工企业和易燃易爆场所的重点排查,仁和区要着重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木材加工地的重点排查,米易县要着重加强对旅游康养、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排查,盐边县要着重加强对棚户区、九小场所的重点排查。排查摸底期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对已排查出但未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梳理,对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但未确定的依法依规确定,力争摸清现存的重大火灾隐患底数。同时,对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新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7月10日前,完成本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的排查清理工作,并及时建立台账,实行登记造册。(二)集中整治(2014年7月16日至9月20日)。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通过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签订责任书,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逐个区域、逐个单位督促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整改时限和整改资金。对整改难度不大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尽快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