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给排水暖通强条部分最新版本.ppt
《14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给排水暖通强条部分最新版本.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14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给排水暖通强条部分最新版本.ppt(22页珍藏版)》请在启牛文库网上搜索。
1、 消防设消防设施施的设置的设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GB 50016-2014 8.1.2 城镇(包括居住区、商业区、开发区、工业区等)应沿可通行消防车的街道设置市政消火栓系统。 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和堆场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用户消防救援和消防车停靠的屋面上,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的戊类厂房,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层数不超过两层的居住区,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8.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和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系统以及下列建筑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设置
2、消防水泵接合器。 1)超过5层的公共建筑; 2)超过4层的厂房或仓库; 3)其他高层建筑; 4)超过2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0000的地下建筑(室)。 用户消防救援和消防车停靠的屋面上,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8.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8.1.6 消防水泵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楼层。 3.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用户消防救援和消防车停靠的屋面上,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8.1.7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的建筑(群)应
3、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 3.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附近; 4.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8.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8.1.8 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应采取放水淹的技术措施。 8.2.1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1.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的厂房和仓库; 2.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注: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
4、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 3.体积大于5000m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建筑、展览建筑、商店建筑、旅馆建筑、医疗建筑和图书馆建筑等单、多层建筑; 4.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以及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单、多层建筑; 5.建筑高度大于15m活体积大于10000m的办公建筑、教学建筑和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 8.2 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 8.3.1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厂房或生产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不小于50000纱锭的棉纺厂的开包、清花车间,不小
5、于5000锭的麻纺厂的分级、疏麻车间,火柴厂的烤梗、筛选部位; 2.占地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单、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类似生产的厂房; 3.占地面积大于1500的木器厂房; 4.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 5.高层乙、丙类厂房; 6.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丙类厂房。 8.3 自动灭火系统自动灭火系统 8.3.2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仓库外,下列仓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仓库 ;注:单层占地面积不大于2000的棉花库房,可不设置自动喷水
6、灭火系统。 2.每座占地面积大于600的火柴仓库; 3.邮政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0的空邮袋库; 4.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 5.设计温度高于0的高架冷库,设计温度高于0且每个防火分区面积大于1500的非高架冷库; 6.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可燃物品地下仓库; 7.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其他单层或多层丙类物品仓库。 8.3 自动灭火系统自动灭火系统 8.3.3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高层民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外)及其地下、半地下室; 2.二类高层公
7、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可燃物品库房、自动扶梯底部; 3.高层民用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 8.3 自动灭火系统自动灭火系统 8.3.4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单、多层民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特等、甲等剧场,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5000人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 2.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展览、商店、餐饮和旅馆建筑以及医
8、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和手术部; 3.设置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 的办公建筑等; 4.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 8.3.4 5.大、中型幼儿园,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老年人建筑; 6.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7.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设置在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 8.3 自动灭火系统自动灭火系统 8.3.5 根据本规范要求难以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展览厅、观众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和丙类生产车间、库房等高大空间场所,应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14 建筑设计 防火 规范 排水 暖通 部分 最新 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