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中学教职员工返岗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疫情期间中学教职员工返岗工作方案.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启牛文库网上搜索。
1、疫情期间中学教职员工返岗工作方案根据XX省高三初三年级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及上级有关防控工作 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成立领导小组:学校安全防控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即为本方案领导小组, 学校防控办公室主持和协调教职员工返岗各项日常工作。二、返岗时间:(1)根据xx省高三初三年级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 要求,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辅导员、校医等参加校园防疫工作的人员要 在3月23日前提前返岗;(2)其他教职员工返岗时间待定。三、返岗注意事项(一)严格执行隔离制度。凡返岗之前有流行病学史的教职工,必须居家隔离或 定点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未满或隔离期间发现身体有异常的,
2、一律不得返校。(二)从3月23 口起,我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所有)、校医等参加校园 防疫工作的人员要全而进入工作状态,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在线 教学、管理服务等各方而工作。返岗人员要求工作日9: 00前在政教处自觉错峰 刷脸考勤,排队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三)返校返岗的教职员工入校门时须进行体温检测,凡出现发热的(体温大于 37. 3摄氏度),取消返校返岗。学校对正常返校返岗的教职员工每口进行晨检、 午检体温登记制度,行政管理人员由办公室负责检测登记;班主任由年级部负责 检测登记;科任教师由备课组负责检测登记;后勤教学辅助人员由总务处负责检 测登记;当检测出现体温异常情况时及时
3、向学校防控办汇报。(四)返校返岗前,每位教职员工须提前如实填写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上 传给学校防控办公室,经负责人审核后方可返校返岗;返岗后须上交纸质健康 状况信息登记表和教职员工居家观察承诺书至学校防控办公室(由xx副 主任负责接收)。(五)返校返岗教职员工应遵守校门管控要求,主动中领xx省健康码,并配合 做好扫码出入、核查、登记、测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校园;严禁在校内接待与 疫情防控、教育教学无关的校外来访人员。(六)教职员工应自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充 分了解防治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并支持配合学校的防控工作。(七)要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尽可能不乘坐公共
4、交通工具,在人员密集的场所应 正确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习惯,打喷喷或咳嗽时要用纸巾、手絹、衣袖等遮挡, 做好办公室垃圾分类。(八)工作场所要勤通风,避免人员集聚,应减少召开会议,交流工作尽量保持 i米以上距离。需要开的会议要缩短时间、控制规模,提倡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九)教职员工应注意同住人员健康状况。经批准返校返岗的教职员工,必须密 切关注并如实报告同住人员健康状况。同住人员如有发烧等症状,应及时向学校 防控办公室报告,并建议同住人员及时就诊。(十)返岗教职员工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诊,并 主动向学校防控办公室汇报,学校防控办按应急预案予紧急处置。面对疫情防控和学校
5、发展的艰巨任务,广大教职员工要坚定必胜信心,扛起责任、 砥砺奋进,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今年工作目标任务双胜利而努力。本方案将根据最新上级精神和相关要求及时调整。 XX市第XX学 2020 年 xx 月 xx 日开学返校教职工管理工作疫情防控预案为做好学校开学返校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稳定和教学秩序,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延期开学相关工作的通知(黑教疫指函20207号)要求,特制定本预案。一、 总体目标通过采取各项预防措施,全面做好开学前后校园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学校教职工平安返校,教育教学工作平稳运行,防止出现不必要的恐慌情绪,维护学校正常秩
6、序和校园稳定。二、组织机构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返校教职工管理工作小组,全面指导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返校工作的有序开展。组 长:丁良海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成 员:各部门负责职工考勤工作的联络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事处负责人黄伟具体负责,人事处人员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教职工开学返校工作,保障教职工平安返校。三、主要工作和措施(一)开学前全面排查1、预判返校教职工人数。自疫情防控工作启动以来,按照省、市及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有关要求,人事处与全校教职工保持密切联系,摸清并掌握全体教职工假期行程和身体健康状况,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对返校及返哈人员全程调查。全面排查
7、是否有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在外人员有无从疫区返回或与疫区人员接触情况。对返校日教职工人数做好预判工作。2、返校日全面检测工作返校人员通过道里、道外、和兴路、群力、五常等五条通勤线路车(每辆通勤车按时消毒,安排专人对每一站点上车职工进行体温检测,对超过37.3摄氏度或有干咳、乏力等症状的教职工制止上通勤车),教职工私家车辆及步行人员进入校园时要接受校门卫保安人员的健康监测。为避免通勤车辆集中进入校园造成拥挤现象,设立专人引导车辆入校时间。学校将在不同地点设立多个检测点,对体温超过37.3摄氏度或有干咳、乏力等症状的教职工,立即安排其前往就近的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与观察,并将情况及时报学校疫情防控领
8、导小组。3、外地返哈、返校人员安排。根据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第11号公告)要求,严格要求返程教职工登录“黑龙江省机关企事业单位返岗复产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登记系统”,完成信息卡录入工作。明确要求外地返岗人员到达哈市后,第一时间向居住地社区和单位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当日体温等。将严格要求外地返哈人员自到达哈市之日起,要自行居家隔离14天,期间不与外人接触,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如出现发热、干咳、头痛、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要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隔离观察期结束后无异常情况的,经单位批准,方可上岗。(二)上班时全程
9、防控针对疫情防控,出台疫情防控期间在岗教职工有关工作规定,做到工作时间全程防控。1.教职工按照学校拟定的开学时间返校,不得私自提前入校,确有特殊情况的,需经所在部门报学校同意。2.教职工要保持健康阳光心态,到校后避免见面互访,出门戴口罩。不聚会、不聚集,不听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营造人心稳定、有序安定的社会氛围。3.坚持每日体温晨午检工作,早上及下午14点共三次。每位教职工早晨上通勤车前,务必进行一次体温检测,并做好体温检测记录。如有体温超过37.3摄氏度或有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前往就近的医院进一步检查与观察,并告知本部门负责人。进入校园后,听从学校疫情防控人员的安排,进行体温检测,如发生
10、体温过高现象,按疫情防控规定执行。每天下午,各部门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一次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4.教职工就餐严格服从学校错峰用餐规定,杜绝拥挤现象发生。5.任课教师根据授课任务到校上班,疫情期间不集中办公,如有其他情况,以临时通知为准。各部门加强考勤,追踪掌握因病因事缺岗教职工情况,教职工上班期间外出要经本部门同意,人事处备案。6.各部门不得组织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教职工外出参加教研、培训和学术活动。暂停所有人才、临时工及雇员等招聘录用工作。7.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任何人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均有报告的责任和义务,应迅速用口头、电话等方式向学校报告。8.尽量减少部
11、门与部门间面对面办公,采取电话预约、线上办公,最大限度减少部门间人员走动。各部门、二级学院制定详细的周办公计划,并公布于学院工作群中,避免发生教职工办事人多拥堵或办不成事的现象发生。各部门、二级学院指定专人每天固定时间负责送取材料,严禁临时指派学生报送材料。9.对不能按时到岗的教职工,人事处协同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对相应岗位进行合理调配,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10.出现教职工校内突发感染症状,立即上报,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学校启动应急处置,对其密切接触人员安排隔离观察。为避免病毒传播,在应急处置启动准备过程中,可临时性关闭校门,校门关闭期间,教职工不得擅自离开学校,听从学校安排。四、其他工作要求1.疫情防控期间,人事处负责组织学校各部门对本部门的职工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及时将中央、省、市和学校的疫情宣传信息传递给职工,确保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应知应会,引导广大职工树立信心,克服恐惧心理,加强日常防范。2.人事处应精准掌握全体教职工相关情况,负责监督检查二级学院教职工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督促各部门继续利用“我在校园”APP执行日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3.全体教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中央、省、市 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科学自我防护,确保通讯畅通,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打好疫情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