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安全生产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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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煤 矿矿 安安 全全 生生 产产 法法 律律 法法 规规第第三三讲讲 安安 全全 生生 产产 法法采矿通风教研室南社平TEL(0398)5680173煤煤 矿矿 安安 全全 生生 产产 法法 律律 法法 规规第第三三讲讲 安安 全全 生生 产产 法法 主要内容 本讲主要讲述安全生产法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煤煤 矿矿 安安 全全 生生 产产 法法 律律 法法 规规第第三三讲讲 安安 全全 生生 产产 法法一一 总总 则则 1 1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 本法的立法目的是:“为
2、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2 2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法律的适用范围,即法律的效力范围,包括法律的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安安全全生生产产法法的的时时间间效效力力是是:“本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空空间间效效力力和和对对人人的的效效力力是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3 3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 4 4制定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主体制定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主体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煤煤 矿矿 安安 全全 生生 产产 法法 律律 法法 规规第第三三讲讲 安安 全全 生生 产产 法法二二 .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1 1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依照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
4、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职责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
5、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煤煤 矿矿 安安 全全 生生 产产 法法 律律 法法 规规第第三三讲讲 安安 全全 生生 产产 法法二二 .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3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提供及人员的能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提供及人员的能力要求力要求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指的是生产经营单位内设的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其工作人员都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作用是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各种安全检查活动,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各种事故隐患,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等,它是
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保证。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首先对安全生产危险性较大的第十九条首先对安全生产危险性较大的行业进行了规定:行业进行了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员。”对于危险性较小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对于危险性较小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是否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则要根据其从业人员的规模构以及是否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则要根据其从业人员的规模
7、来确定,因此,来确定,因此,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除从事矿山开采、建第十九条规定,除从事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外,从业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外,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
8、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煤煤 矿矿 安安 全全 生生 产产 法法 律律 法法 规规第第三三讲讲 安安 全全 生生 产产 法法二二 .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十九条还专门针对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提供做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能力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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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