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doc
《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doc(3页珍藏版)》请在启牛文库网上搜索。
1、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为加强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依照中组发XX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1、党费收缴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个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常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 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常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补助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补助补 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 (职务)工资、补助补贴。2、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个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 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3000元以上至 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
2、以上至10000元(含 10000元)者,交纳 %;10000元以上者,交纳 2%。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党员,每个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4、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1级党组织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5、豫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豫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6、党员1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 党费。7、党员工资收入产生变化后,从按新工作标准领取工 资确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依照规定比例交纳党 费。&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1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
3、,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党支部代收, 并提供该党员的扼要情况,通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转交中央 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9、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 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1次党费,也可 以拜托其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补交党费,但补交 党费的时间1般不得超过 6个月。10、对不依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11、党支部应当依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 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之外的各种名目的“特 殊党费”。2、党费管理1、党费收缴通报。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然的1项重要内容。总段党委每一年向州直机关党工委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各单位党支部通 报。各单位党支部在党员大会上进行公布,接受党员监督。2、党费收缴账簿。各单位党支部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填写党费收缴情况。3、 党费收缴时间。各党支部每季度最后1个月的 15号 前向总段党委上缴党费;全年党费须在本年度12月1日前按 时足额交清。4、党费资料档案。年底各党支部要对党费的有关文件、通报、收据、党员交纳党费明细表等资料予以整理归档。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党费 收缴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