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办公财产管理制度3篇.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司法局办公财产管理制度3篇.doc(5页珍藏版)》请在启牛文库网上搜索。
1、司法局办公财产管理制度3篇 司法局办公财产管理制度第1篇一、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为加强本局办公财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办公财产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所指办公财产包括办公用房、交通运输设备、电器设备、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其他办公电器、通讯设备、广播电视设备、办公家具用具及专用设备和图书等。三、办公财产的来源包括:1、预算拨入资金购入;2、自有资金购入;3、其他资金购入;4、其他部门赠与。四、办公财产按分类进行统一管理,本局各部门使用的桌椅、沙发、文件柜、饮水机、照像机、电脑等办公财产由各部门负责管理。本局各部门为办公财产保管使用的责任单位,其主要负责人为使用的办
2、公财产管理的责任人,要保证各种办公财产的完好性,避免丢失和毁损。五、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实行办公财产登记制,本局办公财产的总帐、明细帐由局人秘股财务人员负责管理。六、本局各部门需添置的办公财产,由人秘股在当年预算内统一安排,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对新取得的办公财产,人秘股要妥善保管好相关资料,并及时进行登记。七、本局各部门每年对办公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确保做到帐实相符,防止办公财产的流失。对盘盈、盘亏的注明原因,报人秘股核准并及时进行财务处理。八、因长期使用遭到磨损并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不能修复继续使用需报废的,由本局各部门管理人员填制办公财产报废申请单,经局长批准后
3、,报人秘股核准作相应财务处理,同时有变价收入的,上缴财务入帐。九、凡由本局各部门使用的办公财产由专人负责管理,部门负责人负有全责,发生办公财产丢失的部门领导要写出书面报告交局领导研究后进行处理。十、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对办公财产不得随意调拨和变更存放地点,更不得私自将办公财产借出或转交给其他部门使用,确因需要调拨和变更地点的,要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十一、本局人秘股每年和主管办公财产的部门负责人对办公财产进行盘点清查,做到帐物相符。对已毁损和应报废的办公财产,由使用部门的办公财产管理人员说明原因,写出书面清查报告,交人秘股核定后报局领导签字同意,统一核销。十二、对调动工作岗位的部门
4、人员,在调离之前,须对使用各类办公财产进行清点,并办理交接手续。十三、除配备给本局各部门使用、管理的办公财产外,其余办公财产由本局人秘股进行统一管理,各部门使用时,由各部门提出申请,经局局领导审核后,办理相关使用出库手续;使用完毕后,应当及时归还入库,进行统一保管。十四、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司法局办公财产管理制度第2篇学校的一切财产是国家和人民的公共财产,全体教职工,学生都应自觉爱护和妥善管理,为了延长财产的使用周期,提高使用率,不使学校财产遭到不应有的损失,更好地为教学和师生服务。特制订以下制度:一、各校区总务处是财产管理的主要部门,负责统一收发、调配、登记入帐,保管和核对等工作,全体师
5、生必须协同做好此项工作。二、财产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校产、校具及采购物品的登记保管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定期清点。三、财产使用实行分室管理,落实保管使用责任制,各校区每学年进行一次清点、维修和报废。校产维修、报废要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主管校长批准,并要办好报废手续,填好清单。四、借用公物及领取有关教学用品,必须有出借手续,任何人都不准私自拿用公共财产。五、归还物品(器材)时要验收,如有损坏,要查明原因,按规章办事。六、贵重仪器的购置和出借,必须经校领导批准。七、爱护公共财物,人为损坏的应照价赔偿。八、节约水电,放学下班要关好电源,发现浪费现象要予以批评教育。司法局办公财产管理制度第3篇一、财务管
6、理1、经费使用坚持“统一管理,保证重点,量入为出,合理节约”、“一支笔”审批和“保职工工资、保工作运转”的原则,严格执行财经纪律。2、购置办公用品。一次性金额在0元以上的.,必须事先请示主任同意;一次性支出在00元以上的,须经主任与副主任通气取得一致意见;大额性支出在00元以上的,须经单位职工集体研究决定。3、差旅费报销。由出差人按规定填写出差报销单,经财会人员审核后,报领导审批。特殊情况需租用车辆,必须事先请示主任同意。4、单位材料原则上在内部统一打印,节约耗材、纸张,减少人为浪费。因特殊情况(如出版书目等)必需在外印制的,应请示主任同意并在规定地方印制。否则,所产生的费用“谁作主、谁负责”
7、。5、公务接待应本着“必要、热情、简朴”原则,由主任(或副主任商主任同意)确定接待与否及接待标准,原则上不招待名酒,不找包包烟,不随意给客人购买礼品、土特产品,不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6、公用电话由单位报账员负责管理,原则上不许用办公电话打市外电话办私事。7、关心、慰问、探望职工(包括离退休干部)。除有规定外,凡职工生病住院以及每年春节慰问离退休干部等,室领导应以集体名义购买100元以内的慰问品前往探望、慰问。职工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或发生意外,确需经济援助的,经本人申请,集体研究,可给予适当解决。二、固定资产管理1、凡单价在100元以上,使用期超过一年和单价虽不足100元但使用期较长的物品、设备等均作为本单位固定资产,按办公室进行造册登记,明确责任人进行管理。2、凡需新购置固定资产,严格按有关规定和本单位财务管理权限进行审批把关,统一办理,造册登记,调配使用,每年清核一次。如工作变动,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3、单位固定资产不得擅自歪借和私人使用,若确属必要,须经管理财务领导同意,并严格履行借用手续,限期收回。4、凡造成固定资产损毁、遗失的,落实责任人,除按一定比例赔偿损失外,视其态度、情节责令其写出书面检讨直至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