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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警卫演讲稿(共3篇) 第1篇:警卫职责1.目的: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加强警卫勤务管理,规范警卫人员的言行操守,维护企业财物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2.范围:本公司所有警卫人员.3.内容: 3.1工作守则: 3.1.1警卫人员为公司形象代表,必须做到: a.精神饱满; b.纪律严明; c.礼貌待人; d.反应迅速; 3.1.2主要任务:a.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 b.维护、监督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c.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 3.2警卫职责 3.2.1共同职责:a.值班时,应着制服,随身携带对讲机,保持通信联络; b.监督员工按时打卡及统一着装;c.警卫有权阻止员工在上班时间无公
2、出单派车外出或员工无理由自行外出; d.不准在警卫室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e.不定期巡察厂区,对厂区物品进行检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f.厂区内如发生纠纷,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报告警卫队长或管理部有关人员处理该问题。g.保持警卫室、公告栏、打卡器及厂区大门的清洁卫生; h.严禁盗打电话。 3.2.2值班规定:a.各岗位警卫必须保持仪容整洁,精神状态佳、态度和蔼、认真负责;b.热情接待来访人员,遇公司理级以上干部及贵宾来访时应敬礼问好;c.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因事离开岗位必须有人代班,无关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与警卫闲聊;d.值班警卫严禁睡觉、看小说杂志、酗酒、监守自盗;f.加强对厂区、消
3、防设施巡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警卫队长处理,对因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追究当班警卫责任;3.3门禁制度3.3.1任何人员在24:00后进出本司,警卫必须在夜间人员出入登记表上记录人员的相关信息。3.3.2任何人员携带行李、包裹等个人物品出本司的,警卫必须核实由舍监人员签名的个人物品放行单并保留一份,核实无误后,方可放行。3.3.3人员将公司的物品带出公司,警卫必须核实由主管签字的物品出厂凭单,并保留一份,核实无误后,方可放行。如有误,警卫必须及时与相关部门人员联系。3.3.4公司员工进出管制:a.员工(台干除外)上、下班,一律打卡后方可进出。中午休息若员工外出,视同上、下班。警卫人员负责监督
4、打卡操作,除特殊情况原因外,打卡须由本人操作,不得互相代打卡,凡代替打卡或请人代打卡者由警卫开立处罚单报告于管理部执行,并由管理部公告,警卫人员应记录该员工并上报管理部,若发现违反者应制止,未制止追求相关警卫的责任;警卫负责打卡器的正常工作,出现故障,及时向总务汇报。打卡器不能正常工作时,或员工陪客户未打卡等特殊情况,员工可在警卫室领取刷卡补签申请单。b.公司人员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须凭公出单方准进出厂区(副总级以上干部出车只需在警卫室登记)。警卫应在公出单上填写公出人员进、出公司时间,并在车辆进出厂登记表中记录。每月汇总后交至总务;c.公司员工进出公司必须佩带员工证,如有未佩带员工证者,警卫
5、有权阻止其进入,如需进入公司需由主管签核后方可放其进入公司。 d在工作期间内,如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地点,必须要佩戴好相应的证件,行政楼人如发现人员没有佩戴的,应给与处罚,管理部发布公告。 3.3.5外来人员进出管制:a.外来人员因公来访公司行政楼,警卫应先请其填写来宾证使用登记簿(凭有效证件换取来宾证),然后通知被访者,凡欲拜访总经理之来宾,警卫得先以电话联络其他相关人员,经同意后,方可引入; 凡省、市、区等部门领导来访时,警卫应先准予其入场,同时电话通知经理级主管;如来宾因需要进入工厂,警卫必须将来宾证取回将工厂参观证交由相关人员。 b外来者进入公司打球或娱乐的,必须要有相关部门主管担保,警卫
6、应先填写外来娱乐人员登记表,方可进入。 c.外来工(包括临时工、劳动工、家属等)进出,警卫应负责在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上记录外来工进出公司的时间。外来工需配戴警卫发放的各类有效证件,无证者,禁止入内;d.来访人员若是吸烟者,应请其熄灭烟火,并告知公司内严禁烟火之条例;e.来访人员未经公司相关领导同意,相机、录像机描绘工具等公司禁带器具由警卫暂时代为保管,出司时一并交还。3.3.6公司员工或公司车辆进出管制a.公司员工车辆(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出入公司凭公司车牌,否则警卫可以不予放行。b.公司员工(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警卫监督此类车辆,按规定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上,一律不允许此类车
7、辆进入厂区。c.公司车辆外出,须有公出单(协理级以上干部同行时可免公出单)。警卫应在车辆进出厂登记表上记录车辆进出公司的时间以及相关信息。3.3.7外来车辆进出管制:外来车辆(客车、货车、以及其他车辆)进入公司,警卫须查明其进入公司之事由,并将扣留驾驶证或行驶证,并在外来车辆登记簿中登记,发放车辆临时出入证,并因视来由作如下处理:a.采购物品来公司(不需过磅的) ,警卫必须通知资材或相关部门人员。出司时,收回车辆临时出入证并归还驾驶证或行驶证 b采购物品(需过磅),警卫必须将该车相关信息记录在过磅车辆登记表中,并通知资材或相关部门人员到场监督过磅。(其他按a点)c.车辆若为装货(无需过磅),警
8、卫则通知出货联系人,并告知出货地点。出司时,警卫保留一份物品出厂凭单核实无误后,归还驾驶证或行驶证收回车辆临时出入证方可放行;若有不符,不得出厂,并应与物品出厂凭单签核者联系;d.车辆若为装货(需过磅),警卫需保留成品交运单、称重计量单。(其他按c点)e非上述情况,则直接与被访者或被访者主管联系,有关人员未到之前,车辆不得擅自开进厂区,随车人员及驾驶员应在警卫室内等待,不得随意在厂内走动;3.3.8警卫保管公司邮件收发章,代收公司所有外来邮件、报刊、包裹、信件等并在邮件登记簿上登记,负责保管,直至总务派人来取。所有邮件、报刊等其它人员不得代领。3.3.9当警报铃报警时,警卫应根据报警灯的方位,
9、联系值班干部或上班员工,前往报警方位查看有无异常(节假日厂内无人时,根据情节轻重,拨打北仑派出所电话86880459或节假日值班干部),同时应把事态及时上报公司高级主管。3.3.10警卫由警卫组组长安排,必须24小时不定时的在本司巡逻, 并在巡逻记录表中纪录巡逻时间、以及巡逻人员和异常报告。每天不少于20次。3.3.11警卫必须严格按指定的巡逻区域不间断的进行公开和秘密的巡逻,详细检查巡逻区域、办公室、车间、仓库、堆场以及所有公共场所,检查各部位是否有未登记,许可的外来人员逗留,要严格按照治安处罚条例及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在查明身份后,责其迅速离开。3.3.12在巡逻中发现漏水,未关闭的无人灯、
10、门窗等及时关闭。3.3.13警卫在巡逻时发现破坏公司环境的人员应及时制止。 3.3.14警卫在巡逻时检查员工着装以及佩戴厂证等情况。3.3.15在执勤巡逻中,警惕性要提高,责任心要强,文明执勤,不准擅自离岗,保证本次巡逻执勤任务的圆满完成; 3.3.16警卫监督为违纪情况,并在违纪人员登记表中记录,上报管理部负责人员,由管理部公告决定。3.3.17警卫必需每星期特定时间进行简单军训,并在军训人员签到表中记录。 3.3.18警卫必需每星期特定时间进行消防演练,并在消防演练人员签到表中记录。 3.3.19警卫严禁以下情况的人员或车辆进司: a.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 b.不明身份,衣冠
11、不整的人员;c.未预约的洽谈公务人员与车辆,或是洽谈公务人员拒绝登记检查者; d.来访人员未说明我司受访部门及受访人员者。 3.3.20严禁以下公司员工进司: a.携带违禁物品者; b.穿拖鞋、短裤、背心者; c.衣帽不整、形象太差者。d.未经主管核准,擅自带客参观者。 e.已离职者。3.3.21严禁以下情况人员、车辆出司: a.人员与车辆出厂时拒绝检查者;b.货物出厂无成品交运单或物品出厂凭单或实际物品与此两份单不符合者; c.物品出厂凭单未经相关部门主管签核者; d.本厂车辆外出,无公出单者; e.员工上班外出,无公出单者; 3.3.22警卫检查时应注意事项: a.不可触及人身;b.检查时
12、态度要谦和有礼,避免引起被检查人员误会与反感,必要时婉言说明,并请其谅解 ;c.严禁公报私仇,故意刁难。3.4突发事件的处理:3.4.1遇火灾、水灾、台风等自然灾然时应勇于救护,情节严重应迅速向有关部门或主管汇报,如遇台风警报,警卫人员应时刻准备着。3.4.2遇偷盗等其他危及本司人员的人身或财产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与警卫队长及其它警卫联络,并立即打当地派出所电话报警,处理完事件后,应将事情经过详细记录在保卫工作日志簿上,严重事件应保护好现场。3.4.3员工之间发生纠纷,警卫人员应及时劝阻,并制止事态的发展,情况严重应报警处理;厂员工与外厂人员发生争吵、斗殴等行为,应协助调解,并及时报告警
13、卫队长处理,情况严重应及时报警处理。3.4.4员工发生急病或工伤应立即通知警卫、舍监或总务主管,以便安排厂车及时送医救治。3.5工作交接: 3.5.1值班状况交接a.按时交接班,详细了解上班值班情况;b.查看保卫工作日志簿检查所要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证件; c.检查来访人员情况; d.上级规定或指示的事项; e.送货或寄存物品的转交。 3.5.2警用物品的交接:a.交接班时,仔细检查对讲机、警棍和充电器,手电筒的使用状态; b.接班后,警具、警械应随身携带,不得交与无关人员玩耍; c.接班时工具如有人为损坏(因公损伤除外),接班人要应及时告知;d.所有交接物品,应在当面交接时清点,检查清楚,并详
14、细记录于保卫工作日志簿上,以保证遇紧急情况时能投入正常使用,否则,由接班警卫负责。3.6警卫队长职责:3.6.1警卫队长负责安排警卫人员的工作时间以及其他事项的安排,其他警卫必需服从安排;3.6.2对警卫人员在工作岗位上不定时抽查,及时纠正警卫人不规范行为; 3.6.3警卫队长对其他警卫人员的工作可以作全面检查,也可抽查; 3.6.4警卫队长应对警卫人员的违纪情况及时记录,作为考核的成绩。 3.7考核办法:3.7.1考核目的:对警卫人员工作的评定,督促警卫人员执行厂规、厂纪、履行厂规、厂纪,履行保安责任,保证公司财物及人员的安全。3.7.2考核内容:a.服从执勤日志安排,认真做好上下班交接及填
15、写好保卫工作日志簿; b.按规定着装,穿制服、打领带、扎腰带、戴帽子、配带警徽标志,注重仪容、仪表的整洁及保安室周围的卫生;c.对公司主管干部应注重礼貌,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和接电话的礼节;d.自觉遵守厂纪厂规,随时督导员工遵守制度,与同事之间互相协助及团结; e.坚守岗位,当班期间对责任区物资的巡视检查,值班时不饮酒,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f.遇紧急情况的处理和对其它岗哨的支持;g.积极参加有关保安及消防安全训练、组织活动和部门主管指派的其它活动; h.对公司规章制度及保安有关规定的了解与执行; i.对公司物品的保护及警具警械的保养、爱护与配带; j.品行端正、言行诚信、忠于职守。 3.8奖惩条例 3.8.1奖励3.8.1.1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嘉奖一次或发放奖金; a.维护公司利益,有具体事迹者;b.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足可为其它员工楷模者; c.工作尽心尽责,阻止公司财物被盗者; d.具有其它较大功绩者。3.8.1.2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及发放奖金; a.遇有意外或突发事件,奋不顾身,拼力抢救而减少损失者; b.维护公司安全,冒险执行任务,避免重大损失者; c.维护本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d.具有其它重大功绩,足为他人表率者; 3.8.2惩罚: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