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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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范本1出租单位:淮安市荣华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简称甲方)承租单位:江苏宏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名称:施工地点:第二条租赁期限进场时间:月起用时间:年日合同期限:月第三条租金计费方法及交纳期限1、塔机租赁合同签定后,在机械进场钱乙方需缴纳甲方押金(中途不抵冲租金)。2、塔机在进场安装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塔机进出场费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3、塔机基础预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4、塔机租金按日历天数
2、连续计算,租金超出两月按实计天数计算,(本租金为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5、塔机租金从塔机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计算,1个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个月租金,以后每月结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条件、社会因素的影响(包括节假日、放假、乙方生产安排不当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质量检查、劳动保护等部门停工等因故停机),乙方必须在合同日期5日内结账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塔机作业,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过10日,应向甲方按所欠租金总额每日3支付利息,塔机退场前需一次性结清所有费用。6、塔机报停时,乙方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具体停机时间由甲乙双方到现场共同确定,如因乙方未能结清
3、塔机费用或现场不具备拆除条件造成甲方塔机不能退场,乙方需继续支付租金。第四条塔机租赁期间甲、乙双方的责任一、甲方责任1、负责提供合格完好的机械设备和所需的各种资料,符合有关部门的检验标准,提供基础图;2、对塔机进行安全检查,遇有乙方不能解决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做到在最短时间内到现场排除。3、甲方在乙方整个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钢丝绳一根,再次更换由乙方负责。二、乙方责任1、负责制作塔机基础,塔机进出场前应具备拆装运输条件,如“三通一平”接通电源,配备塔机专用配电箱,提供能满足25吨吊车施工作业的安装场地,如场地不能满足25吨吊车,由此造成的吊车费差价由乙方负责。2、负责施工现场勘测,保证
4、基础土质符合本机承重要求,并承担因基础问题回填土及地下障碍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包括机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经济损失的赔偿。3、遇有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塔机须积极配合,自觉遵守几点设备使用必须服从的安全原则,杜绝违反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塔机损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4、配备合格的机组人员,提供机组人员食宿,负责下班后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塔机及附件发生被盗和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施工人员未经同意,严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负责支付因违章使用造成设备损坏而检修的一切费用。5、配备合格的有证信号工,了解本塔机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点,严格遵守本塔
5、机的有关使用规定,塔机使用过程中,钩头以下所有专用吊头由项目部安排专人经常检查,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第五条安全责任:开机工由工地负责安排与租赁单位无关,机械安装经有关单位检测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门办理使用证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第六条争议的解决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原告方人民法院解决。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第七条补充条款出租方(甲方盖章):承租单位(乙方盖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日期:日
6、期: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范本2出租单位(简称甲方):承租单位(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按照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乙方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的钢管、扣件、起重机械设备、各种脚手架配件等建筑设备,经甲方同意有偿出租给乙方使用。二、租赁物种类、数量、租金及损坏租赁物的赔偿标准:特别说明:以上租赁物的种类、详细的规格、数量以乙方签字确认的提货单为准。押金、租金及赔偿金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三、租赁物的用途和使用
7、方法:乙方应将租赁的工具、设备应用于在建工程的主体工程,并保证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正确使用。乙方不得超负荷使用和违规、违反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设备。四、甲方设备出库前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第三章第十六条之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务院166号文,第四、第五、第六条规定,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保障具备产品的制造许可证、产品许可证、制造监督证明,达到机械设备完好率,否则不予出场,并负责将设备重点维修、防护部位易损、易耗机件向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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