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规范干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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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规范干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机关、事业单位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树立良好形象,提升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更好地服务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实施XX镇规范干部管理工作制度如下: 一、实施对象范围 本文件中涉及的工作制度适用于XX镇在职在编干部职工、财政供养非在编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二、实施制度内容 (一)考勤制度 1.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考勤规则 一律采用手签考勤表的形式。工作日期间上午7:50-8:20到党政办签到,8:20后由党政办收回考勤表,统计考勤情况,超过8:20后签到的视
2、为迟到,未签到的视为旷工;下午17:30-18:00到党政办签退,无故不签退的按下午旷工处理。严禁他人代签考勤表或提前签退,一经发现他人代签、提前签退现象,经劝说后仍不改正的,报镇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及镇纪委约谈。3.特殊考勤 因开会、办事、下村、考察、学习、培训等原因不能按时签到、签退或全天不到单位,应按照差旅报备规定进行报备,由党政办工作人员进行登记。4.请假规则 (1)请假事由:各单位(部门)工作人员因病、因事、公休等情形请假半天(含半天)以上的,需提出书面申请。补休情形需以上级文件和镇党委政府通知为依据并由党政办核实。请假审批:请假时长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请假条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
3、批;请假时长1天(含1天)以上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2)审批程序:请假人需填写XX镇干部职工请假审批表(附件1),按请假审批表依次审核审批完毕后交回党政办存档备案。请公休假需经党政办、挂村领导(或组长)、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镇长或党委书记审批;请公休假,应该结合本职工作,以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为准;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副镇长请假的,由党委书记审批。突发情况需要请假的,可按程序先行口头请假,假满后两日内补办书面手续。各单位(部门)工作人员在春节、国庆等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外出到柳州市范围以外的需填写XX镇干部职工外出登记表(附件2),经相关领导审批后交党政办备案。(3)实行公
4、休假优先、病假出具疾病证明的原则:请假人请事假1天(含)以上的,优先按公休假办理;用完当年公休假期的,再按事假办理。公休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09108号)执行。请假人请病假就医的,需提供疾病证明书或医院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4)外出、请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5)请事假全年累计原则不得超过15天,请病假全年累计原则不得超过2个月,因病因事长期请假的,其工资福利、绩效奖金按有关政策严格执行,并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6)按时销假:请假经批准后才能离岗,假期满后,回归工作岗位当天到党政办办理销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假满不能按时返回的,报分
5、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作续假处理,事后补办请销假手续。未经请假离岗或假满不归的情形,作旷工处理。(7)探亲、婚嫁、丧葬、产假、陪护假等有关情况,按照有关政策进行办理。(二)外勤管理制度 1.执行出差报备制 凡出差必须在镇报备群报备,由镇党政办负责登记。因挂村工作出差的,由挂村组组长负责报备;因业务工作出差的,由分管领导负责报备;领导班子成员出差要主动向党政办报备,由党政办进行登记。完成报备工作后,再在钉钉上提交审批,并作为差旅报销依据。2.差旅报销流程 (1)差旅费按实际出差情况进行填报,实报实销,每2个月填报一次,差旅填报审批必须在当月10号前完成。(2)一般工作人员出差:因挂村工作出差,需
6、经挂村组组长同意批准,填报差旅费时由挂村组长、挂村领导负责审核;因业务工作出差,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批准,填报差旅费时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负责审核。(3)单位、部门负责人及挂村组组长出差:因挂村工作出差,由挂村领导负责审批,因业务工作出差的,由分管领导负责审批。(4)班子成员(副职)出差,人大、党委事务由书记审核;政府事务由镇长审核。(5)主要领导下村或出差的审批,镇长的由书记审批,书记的由镇长审批,主席的由书记审批。(6)因工作、学习等到镇外出差或学习的,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核准,最后由党政主要领导批准。政府工作类的由镇长负责批准,党委、人大、群团部门类的由书记负责批准。(7)干部出
7、差原则上先审批后出差,因工作特殊情况未能审批的,在出差回单位上班后三天内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提供完善的相关费用票据材料,对无故延期未办理出差审批手续的,视为其主动放弃差旅费报销权利。3.差旅费管理规定 (1)伙食补助费 1.到外单位出差或学习,外单位已负责接待的,不得再填报伙食费定额补助。2.因上级工作检查、指导或其他工作下村出差,政府已统一安排工作餐的,不得再填报伙食费定额补助。3.当天多次出差,伙食补助按照对应最高项报销。4.伙食补助标准:柳城县外,补助标准为每天100元;柳城县内,补助标准为每天30元,镇内(除XX村和社区外)到村,补助标准为每天20元。伙食补助费按出差当日天数计算,出差
8、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不再给予伙食补助费用。(2)交通费管理 1.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本辖区外出差,单位不提供交通工具,除往返车费外的市内交通费用。柳州市外(包括市内)出差,交通补助费为每人每天80元;到市辖区其他五县出差,交通补助费每人每天50元;县域境内(包括到镇内各村屯)出差,交通补助每人每天20元。出差到县外学习两天以上的,如果学习地点不变,组织单位已安排在校住宿,除未安排统一车辆接送外,可以报销出差往返当天市内交通费,无特殊情况,其余天数不得再报销市内交通费。2.中短途出差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票据据实报销,不能提供有效票据的,可报销中短途出差城市间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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