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区民政局新闻发言人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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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曲江区民政局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进一步增加民政工作透明度,促进民政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努力扩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质询权和监督权,更好地落实“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树立民政机关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的设立 区民政局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局领导班子担任,第一新闻发言人:邝发洪(区民政局局长),第二新闻发言人:金梅英(区民政局副局长),第三新闻发言人:覃玉柏(区民政局副局长),办公室主任为新闻发言人的联络员。 二、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一)新闻发言人是局发布新闻信息的责任人,应根据新闻发布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系统地做好全局新闻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主
2、动引导好舆论导向。其他人员未经新闻发言人授权,不得擅自发布新闻信息。 (二)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通报我局重大举措、重要活动和突发事件,拟定相应的宣传口径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其内容和口径须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必要时应请示上级部门。 (四)建立局新闻预警和舆情监控机制,研究、掌握舆论导向及境内外媒体有关报道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并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五)在上级部门统一指导下,做好外地记者到我局采访的接待工作。 三、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的主要形式 (一)通过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发布新闻信息。 (二)通过互联网(区民政局政务网站)发布新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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