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调研报告.doc
《关于某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调研报告.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某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调研报告.doc(7页珍藏版)》请在启牛文库网上搜索。
1、关于某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调研报告关于某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2019年元月,*市对市、县两级社会保险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一年多来,我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制改革引起较大争议。调整之后,新的管理体制在运行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应当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也亟需得到解决。 一、我市社保管理体制改革情况 在本轮机构改革前,全国各地多数社保经办机构按险种分设,数量众多,有的地方多达8个,仅医疗保险就分设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共3 个经办机构,且隶属于不同的部门。群众办事要在多个经办机构之间往返奔波极为不便,社会反应强烈。 为此,2005年8月,我市在充分借鉴陕西、江苏
2、等地改革经验基础上,在全国较早、全省率先启动社保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整合社保经办资源,实行“五险合一”(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五项职工社会保险实行统一经办)、垂直管理。15年来,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大幅精简,经办体制统一规范、运行高效;五项职工社会保险全部实现市级及以上统筹层次,基金保障坚强有力;实现了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得到增强。 2019年元月,我市调整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取消垂直管理,对隶属于县人社或卫健部门的新农合、新农保经办机构进行整合,并在此基础上重新组建县(市、区)社会保险中心,为县(市、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一年多来,各县(市、区)均按市委改革要求
3、积极推进机构整合,任务大头落地。改革之后,包括职工和城乡居民所有人员的所有险种全部由一个部门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五险合一”。在部门关系方面,各县(市、区)社会保险中心同时接受与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两个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监管,形成了“一手托两家”、管办分离的格局。 二、出现的新问题 一年多来,我市社保体制运行总体平稳,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一)取消垂直管理与中央和我省政策相左 中央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垂直管理的态度一直非常明确。早在1998年,国务院就提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省级垂直管理。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
4、中再次提出,探索推进市地级以下医疗保障部门垂直管理,该意见是中央在本轮机构改革后首次明确支持地市级以下垂直管理的文件。我省也早在2007年、2015年两次提出省辖市对县(市、区)经办机构实行垂直管理。 我市社会保险实行垂直管理体制以来,经办机构运转流畅,业务办理高效便捷,人民群众赞成支持,上级部门充分肯定,*成为全国社会保险系统的学习标杆,我们的做法也被誉为“*模式”。15年的实践充分证明,垂直管理符合中央政策要求,符合社保运行规律,符合我市实际,是正确的改革选择。同时我们看到,在这次机构改革中,过去实行社会保险垂直管理的省、市除黑龙江省外全部保留了原有体制,福建省则在组建之初就对医疗保障系统
5、实行省级统筹。在我省,一直借鉴我市模式的郑州市维持了之前的“五险合一、垂直管理”体制;而其他所有实行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市级垂直管理的地市没有一个做出调整。 但我市在去年调整社保管理体制时却取消了垂直管理,令人费解。中央的确在这次机构改革中提到要“规范垂直管理体制和地方分级管理体制”,但“规范”绝不是不加区分地取消。我市的做法显然是对中央机构改革精神的曲解,同时也违背了中央历来的文件精神和我省政策,与全国和我省其他地市的改革方向背道而弛。更为重要的是,我市五项职工社会保险已全部实现市级统筹,经办模式却是分级管理,财权归市,人权、事权归县,造成权责分离且不对等,悖离了社会保险内在运行规律,对社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某市 社会保险 经办 管理 体制改革 建议 调研 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