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建设工程监理规范.ppt
《资料建设工程监理规范.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资料建设工程监理规范.ppt(101页珍藏版)》请在启牛文库网上搜索。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法律法规的层次,一、法律 二、行政法规 三、部门规章 四、工程建设标准 五、国际公约,一、法律 法律根据其制定机关不同分为两类。一是基本法律。是指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如民法、刑法等;二是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如商标法、文物保护法等。另外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的具有规范性的决议、决定、规定、办法等也属于狭义的法律。,一、法律,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一、有关建筑的主要法律,建筑法确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群防群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伤亡事故报告制度。,一、有关建筑的主要法律,安全生产法提供了四种监督途径。即工会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公众举报 监督和社区服务监督。明确了生产经营单 位的安全生产保证工作,从业人员的义务、权利和责任,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一、有关建筑的其他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 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 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 员,
3、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 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 件。颁布后在全国范围内施行。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予以公布。,二、行政法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号,三、部门规章,根据其制定机关的不同分为两类。一类是由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另一类是地方政府规章,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4、等制定的。规章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施行。属于建设部的由部长签署建设部令予以公布。,四、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2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3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4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5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 33-2001)6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47-2004)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 28001),四、工程建设标准,8 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93)9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2000)1
5、0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01)11 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65-89)12 龙门架及井字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92),五、国际公约,是指我国作为国际法主体同外国缔结的双边、多边协议和其他具有条约、协议性质的文件。也需要了解我国未缔结的有关安全和社会责任的国际协议。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 SA 8000,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 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 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 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
6、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建筑法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第三十条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 的范围。.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 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
7、的工程监理单 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 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第三十三条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
8、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 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 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 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 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 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六十九条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 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 质量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资料 建设 工程 监理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