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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及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制度,压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农村公路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和运营好为主要目标,建立和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督到位、保护有力的农村公路管理运行机制,为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交通运输支撑和保障。2021
2、年6月30日前,县区人民政府制定出台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12月31日前,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路长组织管理体系,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路长管理机制。2022年12月31日前,农村公路“路长制”各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和常态化,基本实现“有路必养、养必良好,有路必管、管必到位”的目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二、组织体系成立xx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承担市级农村公路“路长制”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同时,按照行政区域与公路行政等级,建立起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分级负责,覆盖县、乡、村三级农村
3、公路路长组织管理体系。(一)县级层面。设立总路长,由县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设立副总路长,由县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设立县道分路长,由总路长确认。设立县级总路长办公室,与县区交通运输局合署办公。(二)镇级层面。设立乡级路长,由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设立乡道分路长,由乡级路长确认。设立乡级路长办公室,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人员配备采取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三)村级层面。设立村级路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三、工作职责(一)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县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不断完善支持政策,明确责任单位职责,督促落实工作部署和问
4、题处置。(二)各级路长。1. 县级总路长:县级总路长为辖区农村公路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所辖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负总责;县级副总路长协助县级总路长抓好日常调度、协调、检查等工作。2. 乡级路长:乡级路长为辖区乡、村道管理责任人,对所辖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负直接责任。3. 村级路长:村级路长为所辖村道管理责任人,对所辖村道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征搬、建设用地和县乡道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应急处置等工作。(三)各级路长办公室。县级总路长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研究确定农村公路发展目标、发展政策,建立保
5、障机制,落实主要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制定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规则、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管理职责,督促、指导乡级路长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落实县级总路长确定的工作事项,对县、乡道路长工作进行考核,受理有关举报和投诉。乡级路长办公室主要负责执行县级总路长办公室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协调解决所辖乡、村道突出问题,对村道路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定期向县级总路长办公室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完成县级总路长交办的工作任务;对乡村道专管员、村级路长进行履职考核。(四)乡村道专管员。乡村道专管员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任务轻重、乡村道等级、数量和实际情况等相应配备的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落实
6、所辖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日常管养、监督、巡查和考核,督促日常保养开展和问题整改落实,开展管辖路段的病害、隐患、灾毁等信息核查上报及保险理赔,监督工程实施,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五)市有关部门。1.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权限内农村公路项目审批工作,指导县区做好农村公路项目审批工作。2.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县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县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核指标,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路域交通环境整治工作。3. 市财政局:负责指导县区落实养护资金,统筹资金支持市本级开展相关工作,依规简化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财政评审流程。4. 市自然
7、资源局:负责指导县区加强公路两侧住房规划管理,并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及公路两侧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查处。5.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县区加强路域工业污染源监管和整治。6.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县区加强农村公路两侧农房质量安全、建筑风貌管控。7.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县区推进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8. 市水利局:负责指导县区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公路开展防洪影响评估,提高公路防洪能力;鼓励对公路沿线山塘水库进行生态修复。9. 市林业局:负责指导县区加强日常巡查,严格公路两侧林地管理,对乱砍滥伐林木、未批先占林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10. 市应急局:负责指导协调交通运输行业安全
8、生产工作。11. 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农村公路新改扩建工程等市级权限范围内农村公路项目的行政许可工作。四、主要任务(一)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及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需要,根据国家和本区域“十四五”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和重点,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便捷高效的农村骨干公路网络、普惠公平的农村基础公路网络,推动县乡公路提档升级,巩固提升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成果,有序推进农村公路项目向进村入户倾斜。将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设施、排水设施以及农村公路绿化、美化等,与农村公路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投入使用。(二)加强农村公路管理。一是完善路政管理体系。建立县有路政员
9、、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队伍。二是加强路政管理。县级政府开展联合治超工作,县级以上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所辖县道的路政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涉路违法行为,严查打击超载车辆,依法界定公路用地、确定土地使用权属,逐步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镇级人民政府要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四是建立路域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做好沿线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挖乱采等的管理,营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三)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一是加强日常养护。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落实日常养护经费和人员,加强日常巡查、日常保养、小修路面,路面常年保持
10、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中等及以上等级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0%。二是加强组织实施养护工程。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根据年度养护资金规模、养护目标要求、项目库储备更新情况,科学、合理编制养护工程年度计划,保障工程实施效益。三是建立农村公路多元化养护机制。积极探索推进市场化养护、专业化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的养护新模式,推行县道专业化养护,乡、村道以村或路线划分养护责任段进行养护,养护段负责人实行聘用制,鼓励通过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性岗位等方式为贫困户提供就业机会。四是规范养护管理。加强养护考评,切实增强养护人员的责任意识,全面提高养护效益与质量。(四)加强农村公路运营。
11、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持续提升农村客运班线通达广度和深度,加快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新建改建一批“多站合一、一站多能”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完善县、乡、村物流网络体系建设,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对农村公路“路长制”的组织和统筹,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农村公路管理职责,细化县、乡、村三级路长具体职责和责任清单,制定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制度,完善农村公路“路长制”考核奖惩措施,将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对县区人民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确保农村公路“路长制”相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二)加强信息公开。在相关媒体公示各级路长名单,在道路显要位置设立路长公示牌,明确路长职责、公路概况、养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督促各级路长履职尽责。(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大力开展农村公路“路长制”宣传,营造浓厚工作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公路管理养护,增强全社会对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四)加强社会监督。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阳光工程”,将各级路长、乡村道专管员、管养单位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同时,综合运用信息化平台、明察暗访、人大代表及社会监督员等,对农村公路管理成效进行公示、监督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