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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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兴区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营造创新创业环境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766号)精神,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深入开展,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大兴区创业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一、联席会议组成 成立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人力社保局、发改委、财政局主要领导担任,联席会议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成员单位由区农委、经信委、商务委、市政市容委、教委、旅游委、科委、民政局、工商分局、地税局、统计局、总工会、团区委、妇联、工商联、残联、新媒体基地、生物医药基地、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大
2、兴分公司等部门组成。二、联席会议及办公室职责 1.研究贯彻国家、北京市有关促进就业和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机制;2.加强对我区就业创业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3.及时通报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政策难点;4.督促相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指导和推动就业创业工作的深入开展。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人力社保局主要领导兼任,具体负责联席会议日常相关工作,主要责任包括:1.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2.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3.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决定;4.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5.对我区创业工作进行指导和
3、监督;6.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创业相关工作。 三、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及工作要求 1.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至2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会议; 2.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或成员单位需求确定会议议题,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会议召开的具体事宜;3.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定会议议定事项,上报区政府并印发各成员单位; 4.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创业工作有关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5.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联络员,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附件:大兴区创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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