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房屋买卖合同是予以解除还是继续履行买卖.docx
《该房屋买卖合同是予以解除还是继续履行买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该房屋买卖合同是予以解除还是继续履行买卖.docx(7页珍藏版)》请在启牛文库网上搜索。
1、该房屋买卖合同是予以解除还是继续履行?买卖合同一、一审认定事实与处理结果原告何继明、李珈、吴志良、黎明辉与被告海南泰信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泰信公司)分别于年12月29日、XX年1月3日、8日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和委托经营协议。合同约定,何继明购买泰信公司南海传说之阿波罗中心酒店第3层第33号房,暂测建筑面积为38平方米,每平方米价款4595元,总购房款为165,880元;,李珈购买第5层第33号房,暂测建筑面积为38平方米,每平方米价款4,422.25元,总购房款为168,045元;吴志良购买第6层第5号房,暂测建筑面积为61平方米,每平方米价款4,317.5元,总购房款为263,383元;黎明辉
2、购买第3层第32号房,暂测建筑面积为38平方米,每平方米价款4,365.25元,总购房款为165,880元。合同签订后,各原告即向被告泰信公司支付了首期购房款:何继明支付55,880元,李珈支付58,045元,吴志良支付83,383元,黎明辉支付55,880元。同时,4原告还与被告泰信公司签订了银行按揭贷款办理的补充协议,并提供了办理购房余款按揭手续所需的资料,同时各将1000元按揭费用存入被告泰信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合同还约定:泰信公司在琼山市东营滨海旅游区建设南海传说温泉疗养度假中心,主体建筑为酒店式公寓,交房时间为XX年12月18日前,交付房屋时,如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不超过正负2
3、%(不包括2%),则房价款不变,如超过,则每平方米价格不变,房价款按实际面积计算,同时还约定泰信公司逾期交房应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合同及补充协议有关条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已付款的10%赔偿对方损失。同时,原、被告双方又签订委托经营协议,约定:原告将购买的南海传说之阿波罗中心酒店的套房委托给泰信公司委托给国内外酒店管理公司经营管理。XX年12月18日起视为正式移交公寓交给泰信公司管理后,自酒店开业之日起,房屋所有权人可获得酒店客房部分每年度的利润分红,每年在旅游淡季期间,享用18天同等级别公寓的免费入
4、住权。此外,商品房购销合同对价格与费用调整、交接商品房时的付款额、泰信公司关于装修、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质量争议的处理、物业管理、委托经营协议对受托进行经营管理期间的权限、质询与建议权、税费等均作了约定。泰信公司南海传说项目原名为华源疗养保健中心,年泰信公司将其更名为南海传说温泉疗养度假中心,在建设过程中,又将其更名为海南皇冠滨海温泉酒店。该项目主要由阿波罗中心酒店、古罗马温泉浴场、雅典娜、波赛东公寓酒店等主体建筑组成。在酒店建设过程中,泰信公司对南海传说的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将阿波罗中心酒店四原告购买的期房房间的内部设计加以改变、建筑面积缩小,但是,泰信公司没有通知四原告对购房合同进行修订
5、、重订。在本案诉讼过程中,一审法院依据四原告的申请,依职权在琼山市房产局查实,泰信公司的阿波罗中心酒店尚有部分房间没有销售,一审法院司法技术人员根据四原告的指认,对相应的四套房间进行建筑面积测算,结果发现被测算的四套房间的建筑面积均比四原告与泰信公司订立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小,但四原告均表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接受重新测算过建筑面积比合同面积小的房间。但南海传说的变更,被告泰信公司并未在XX年12月18日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告知原告,也没有为四原告办理购房按揭手续。直至XX年12月11日、2月6日,被告泰信公司才向包括四原告在内的购房者发出致客户函,称其已将原来一般的疗养度假中心发展为五星级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房屋买卖 合同 予以 解除 还是 继续 履行 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