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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洗钱规章制度(共4篇) 第1篇:公司的反洗钱内部控制规章规章制度实用标准文案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做好反洗钱工作,预防和打击通过基金业务进行的洗钱和其他严重犯罪活动,维护金融秩序,保证基金管理公司的经营安全和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以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关于贯彻落实有关事项的通知、基金管理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2、、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第二章 反洗钱部门及人员第三条 监察稽核部、运营保障部负责公司的反洗钱工作,运营保障部为公司的基金注册登记部门。第四条 运营保障部负责制定我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中涉及反洗钱工作的内容,负责客户身份的识别、核对、登记、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管、就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向监察稽核部报告等工作。第五条 策略发展部在研发创新型金融产品时,须会同监察稽核部进行洗钱风险评估。第六条 监察稽核部负责制定反洗钱工作制度,负责对公司反洗钱工作的监督检
3、查、资料和信息的保存以及培训工作。第七条 监察稽核部审查反洗钱业务规则,核实运营保障部报告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及时向相关机构报告,必要时经公司批准后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实客户的有关身份信息,并负责反洗钱宣传工作。第八条 运营保障部和监察稽核部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反洗钱工作中的记录和报告工作。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第三章 反洗钱工作流程第九条 运营保障部注册登记中心按照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规定要求客户提交相关文件,对客户提交的文件和交易申请进行审查核对,确定客户身份及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对于符合规定的交易申请予以接受。第十条 运营保障部发现客户身份可疑、可疑交易
4、事项时,在接受客户业务申请之前,应当向监察稽核部报告。第十一条 监察稽核部须及时处理运营保障部提交的客户身份可疑、可疑交易的报告,并和运营保障部协商确定处理措施。第十二条 经监察稽核部审查,认为交易构成洗钱嫌疑的,应及时报告公司督察长和总经理。经风险控制委员会批准,监察稽核部应及时向反洗钱主管部门举报,必要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做出书面报告。第十三条 对于大额交易,运营保障部每日日终后向监察稽核部报告,监察稽核部及时向反洗钱主管部门报告。第四章 客户身份的识别内容和程序第十四条 运营保障部注册登记中心负责识别客户身份,对客户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业务时应当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查:(一) 资金账户开户、挂失
5、、销户、变更及资金存取。 (二) 基金账户的开户、销户和变更。 (三) 转托管、指定交易或撤销指定交易。 (四) 为客户办理代理授权或者取消代理授权。(五)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签约、变更存管银行、修改银行账户资料。(六) 交易密码、资金密码的挂失及重置。 (七) 修改客户身份的基本信息。(八) 开通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非柜面交易方式。 (九) 监管部门核准的其他业务。第十五条 客户从事基金开户及交易业务时,按照每只基金的发售公告的规定提交相关文件。运营保障部对客户提交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查。第十六条 运营保障部办理客户的相关业务时,必须遵守客户的基金账户名称与其回款账户名称一致的原则,不允
6、许赎回、分红、清算后等的资金回到其他名称的银行账户上。第十七条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时,应当填写开放式基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同时提交下列材料,由运营保障部注册登记中心负责对客户资料进行审查:(一)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二)如有代理人,则:1、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投资者本人必须携带身份证件和代理人一起亲自到直销网点,填制“授权委托书”,办理代理手续;或要求代理人出示经公证的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核对无误后,登记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证件名称和号码、以及其
7、他信息,并保存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委托代理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第_条 机构客户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时,应当填写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由经办人签名并提供以下材料,运营保障部注册登记中心负责对客户资料进行审查:(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预留印鉴;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第_条 客户申请变更客户资料中的名称、银行账户等重要资料时,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个人变更银
8、行账户时,需要提交新的银行账户卡;机构变更银行账户时,需要提交机构银行账户开户证明文件。个人变更姓名时,要提交变更后的姓名与变更之前的姓名是同一个的证明文件,如户口本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机构变更名称时,需要提交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第二十条 运营保障部注册登记中心在办理业务中发现异常迹象或者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有疑问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身份。第二十一条 经审查核对无误后,运营保障部注册登记中心接受客户的申请,由基金注册登记中心给予确认。运营保障部注册登记中心不得接受身份不明的客户的业务申请,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第二十二条 公司保存客户资料及交易
9、记录十五年以上。第二十三条 公司破产和解散时,如果没有新的基金管理人接替的,公司应当将客户身份资料和客户交易信息移交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机构。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第五章 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报告第二十四条 运营保障部注册登记中心发现客户申请的单笔交易或者在规定期限内的累计交易超过规定金额或者发现可疑交易的,应当在当天向监察稽核部报告。第二十五条 监察稽核部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人民币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一) 对符合大额交易标准的,在该大额交易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二) 对可疑交易,应在其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反洗钱监测
10、分析中心报告。第六章 反洗钱资料和信息的保存第二十六条 监察稽核部负责反洗钱资料和信息的保存工作。第二十七条 运营保障部向监察稽核部提交的客户身份可疑报告、大额交易报告、可疑交易报告、监察稽核部向反洗钱主管机构提交的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的复印件等与反洗钱工作相关的资料由监察稽核部保存,保存期限至少十五年以上。第二_条 监察稽核部负责保存反洗钱主管机关的各种规定、工作指引和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第七章 对反洗钱工作的监督检查第二_条 监察稽核部作为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公司反洗钱工作的监督检查。第三十条 监察稽核部将不定期对公司相关部门的反洗钱政策遵守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若一旦发现
11、未执行或执行不力的情形,将及时报告公司督察长和总经理,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对发现的问题,将在公司监察稽核季度报告中予以体现。第三十一条 监察稽核部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定期对公司反洗钱程序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并及时予以改进。第八章 反洗钱工作和资料的保密第三十二条 公司任何员工及部门发现洗钱活动嫌疑的,均有义务向监察稽核部报告。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第三十三条 公司相关部门开展反洗钱工作时,对反洗钱工作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对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第九章 反洗钱的培训工作第三十四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反洗钱的培训工作,培训内容
12、由监察稽核部提供,包括反洗钱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洗钱风险及有关知识的介绍等。第三十五条 运营保障部、市场部、监察稽核部等相关涉及部门、员工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反洗钱方面的相关培训,并须不断参加更新的有关培训。公司其他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反洗钱方面的培训,具有反洗钱的基本背景知识。第三十六条 监察稽核部应及时向公司发布反洗钱的最新法律规定,并及时完成相关培训和反洗钱内控制度的修订工作。第十章 反洗钱的协助工作第三十七条 公司任何员工及部门均有对反洗钱工作的协助义务。 第三_条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发现可疑交易活动需要到公司调查核实的,公司应当予以配合,如实
13、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调查人员少于二人或者未出示合法证件和调查通知书的,公司有权拒绝调查。第三_条 调查人员查阅、复制被调查客户的账户信息、交易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藏、篡改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时,监察稽核部应当要求调查人员出具经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的批准文件。调查人员封存文件、资料,监察稽核部应当派人会同调查人员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调查人员和在场的监察稽核部人员签名或者盖章,留存公司一份。第四十条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冻结、解冻客户账户的,公司应当予以协助。第四十一条 临时冻结不得超过四_小时,公司在按照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14、采取临时冻结措施后四_小时内,未接到侦查机关继续冻结通知的,应当立即解除冻结。第十一章 附则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如与日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第四十三条 公司监察稽核部负责对本制度的解释工作。第四十四条 公司及分公司的负责人应当对本制度的有效实施负责。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在公司正式发文后统一执行。 第四十六条精彩文档第2篇:反洗钱制度旬阳县农村信用社反洗钱组织管理体制和岗位职责制度为加强反洗钱工作,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防范金融风险,从而进一步建立健全明晰的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内部管
15、理机制,明确反洗钱工作岗位职责,规范反洗钱工作程序,保障反洗钱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反洗钱的有关法律、规定及相关反洗钱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社反洗钱组织管理体制和岗位职责制度:一、联社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联社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业务的副主任担任,成员分别由财务会计部、业务发展部、稽核监察部、行政综合部和监察保卫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财务会计部经理任办公室主任,杨波具体负责辖内的反洗钱工作,明确各成员部门的反洗钱工作职责,每个成员部门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兼任反洗钱岗位,配合业务发展部门开展反洗钱工作。1、联社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承担的职责:(1)制定辖内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规定和实施办法等反洗钱相关的规章制度;(2)制定全辖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计划;(3)协调、解决反洗钱工作中的疑难问题;(4)听取反洗钱办公室的反洗钱工作汇报,组织各成员部门交流反洗钱工作信息和经验;(5)对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负责;(6)对反洗钱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监督执行;(7)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省联社赋予的其他反洗钱工作任务。2、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以下职责:(1)拟定辖内机构反洗钱工作规定和实施办法,并提交领导小组讨论通过;(2)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3)组织指导、监督检查辖内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