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学习上市环境保护核查企业人员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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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市环境保护核查企业人员培训,单 位: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主讲人:田爱军 所长、高工,主要内容,上市环保核查的意义,上市环保核查的相关政策法规,上市环保核查程序及主要内容,拟上市企业如何推进环保核查,环保核查中需要注意的问题,1,2,3,4,5,主要内容,上市环保核查的意义,上市环保核查的相关政策法规,上市环保核查程序及主要内容,拟上市企业如何推进环保核查,环保核查中需要注意的问题,1,2,3,4,5,上市环保核查的意义,D,绿色证券制度的有力抓手,督促重污染行业上市企业认真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控社会募集资金投资方向,管理部门,避免上市企业因环境污染问题带来投资风险,上市环保核
2、查的意义,D,规范化经营及环境管理,查找目前企业存在的不足及制约因素,并加以解决,通过核查,使企业环保水平显著提升,企业自身,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后续管理,主要内容,上市环保核查的意义,上市环保核查的相关政策法规,上市环保核查程序及主要内容,拟上市企业如何推进环保核查,环保核查中需要注意的问题,1,2,3,4,5,上市核查相关文件,上市核查相关文件,主要相关文件解读,核查内容,定义了核查对象为重污染行业申请上市的企业及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但没明确企业的具体范围。明确了13类重污染行业,但与目前略有出 入(当时不包括钢铁及电解铝行业,当时的酿造、造纸及发酵目前为轻工行业)。,核查程序,核查对象,
3、对上市企业有8项要求(后改成20项),目前简化为5大项。,火力发电及申请再融资应由省环保部门提出初步核查意见上报国家环保总局;跨省从事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申请上市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其登记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与有关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协调,将核查意见及建议报国家环保总局,其余行业报省环保部门。,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主要相关文件解读,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申请上市的企业的核查内容和要求:1、排放的主要污染物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4、2、依法领取排污许可证,并达到排污许可证的要求;3、企业单位主要产品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4、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均达到100%;5、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到100%,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6、环保设施稳定运转率均达到95%;7、按规定缴纳排污费;8、产品及其生产过程中不含有或使用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中禁用的物质以及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中禁用的物质。,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除符合对申请上市企业的要求外,还应核查以下内容:1、募集资金投向不造成现实的和潜在的环境影响;2、募集资金投向有利于改善环境质量;3、募集资金投向不属于国家明令淘
5、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主要相关文件解读,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盲目投资若干意见的紧急通知(环发200412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部门按照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保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的规定:对钢铁、电解铝和水泥行业生产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再融资申请进行环境保护初步核查,并将初步核查意见及建议报我局核定。核定结果在我局网站上公示10天,我局结合公示情况提出核查终审意见后函告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由火电行业扩展到钢铁、电解铝及水泥行业。,主要相关文件
6、解读,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环发2003101号文,环发200412号文,从事火力发电、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的公司和跨省从事环发2003101号文件所列其他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的环保核查工作,由我局统一组织开展,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核查意见。,上述公司申请环保核查的,应向我局提出核查申请,提交环发2003101号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料及我局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核查申请应同时抄报核查企业所在地省级环保局(厅)。我局按规定程序组织开展核查工作,相关省级环保局(厅)应向我局出具审核意见。,省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执
7、行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制度,做好辖区内由其负责核查的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并对国家环保总局负责核查的上市公司提供相关意见,同时建立上市环保核查工作档案。对于核查时段内严重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以及在核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上市公司,不得出具环保核查意见。对于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督促企业按期整改。省级环保部门要加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协调配合,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将上市公司环保核查相关情况通报给相关证券监管机构。,主要相关文件解读,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0824号),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制度,允许整改,上市公司的
8、环境信息披露,分为强制公开和自愿公开两种形式。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且与环境保护相关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主要相关文件解读,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0824号),“重大事件”主要包括:新公布的环境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因为环境违法违规被环保部门调查或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的;公司有新、改、扩建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等重大投资行为的;由于环境保护方面的原因,公司被有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决定限期治理或者停产、搬迁、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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