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启牛文库网! | 帮助中心 知识改变命运,上传文档,获取收益!上传文档QQ群:387200517 — 邀人有奖!
启牛文库网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办公文档
    总结报告 心得体会 工作范文 工作计划 解决方案 会议纪要 述职报告 事务文书 模板表格 调研报告 经验事迹 规章制度 招标投标 理论文章 礼仪庆典 活动策划 求职简历 演讲稿致辞 Excle表格 其它办公文档
  • 教育资料>
    教育资料
    幼儿教育 小学教育 初中教育 高中教育 大学教育 考研资料 教学教案 教学课件 教学研究 教育范文 考试资料 小学作文 初中作文 高中作文 精品作文 培训教程 培训教材 职业教育 成人自考 外语文库 认证考试 手抄板报 其它教育文档
  • PPT专区>
    PPT专区
    PPT模板 PPT素材 总结计划 企业培训 教育课件 述职竞聘 党政军警 商业策划 融资路演 高端商务 工作办公 政府汇报 医学医疗 毕业答辩 节日庆典 演讲培训 餐饮美食 唯美清新 中国风格 行业数据 旅游生活 其它PPT模板
  • 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
    建筑规范 建筑设计 建筑施工 工程图纸 工程造价 水利工程 路桥工程 园林设计 室内设计 结构设计 电力电气 暖通空调 勘察测绘 给排水 钢结构 房地产 其它工程文档
  • 企业管理>
    企业管理
    企业文化 薪酬管理 合同协议 人力资源 绩效管理 创业孵化 招商加盟 商业计划 市场营销 企划宣传 资本运营 财务报表 商务礼仪 项目管理 其它管理文档
  • 行业资料>
    行业资料
    标准规范 人文社科 法律文献 工业制造 IT网络 医药卫生 农林牧渔 自然科学 金融证券 旅游娱乐 食品饮料 家居家电 其它行业资料
  • 生活休闲>
    生活休闲
    科普知识 励志创业 婚嫁育儿 家居装修 户外运动 美食烹饪 摄影摄像 文化艺术 网络生活 服装配饰 星座运势 宗教风水 美容塑身 娱乐时尚 保健养生 两性情感 时政新闻 社会民生 琴棋书画 游戏攻略 留学签证 手工制作 滑稽幽默 宠物驯养 其它百科知识
  • 百家杂谈>
    百家杂谈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启牛文库网 > 资源分类 > PPT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202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全文学习材料PPT课件带内容.pptx

    • 资源ID:106618       资源大小:687.23KB        全文页数:24页
    • 资源格式: PPTX        下载积分:2积分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2积分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享超值特权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202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全文学习材料PPT课件带内容.pptx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法法律律 法法规规 条条例例 制制度度-学习解读学习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全文全文-免费资源功苁呺:志慧管理(免费资源功苁呺:志慧管理(zhgl8008zhgl8008)【颁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文号】高检发释字20214号【发布日期】2021-09-06【实施日期】2021-09-06【效力级别】司法解释前言前言包括人民检察院对于行政执法机关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开展监督和对需予以行政处罚的不起

    2、诉案件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的,都应当提出检察意见。杨春雷说:“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意见,应当向本级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同级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对需要跨级、异地提出检察意见的,也应当按照同级对应的原则处理。同时检察意见应当抄送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就增强检察意见刚性,行刑衔接工作规定也进行了明确。杨春雷表示:“对有关单位不答复、不处理的,检察机关可以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必要时可以报告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同时明确对不起诉案件的检察意见应当要求有关单位在两个月以内回复办理情况或者处理结果。”行刑衔接工作规定还要求做好与监察机关配合衔接。人民检察院发现行政执法人员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

    3、,应当将案件线索移送监察机关处理。最高检还细化了案件咨询机制,通报机制、信息平台共享机制。最高检进一步明确了监督方式最高检进一步明确了监督方式为了有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制度,规范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促进对外贸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冰岛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毛里求斯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优惠贸易协定(以下统称“相关优惠贸易协定”)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一条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经核准出口商,是指经海关依法认定,可以对其出口或者生产的、具备相关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资格的货物开

    4、具原产地声明的企业。第二条第二条海关按照诚信守法便利原则,对经核准出口商实施管理。海关建立经核准出口商管理信息化系统,提升经核准出口商管理便利化水平。第三条第三条经核准出口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海关高级认证企业;(二)掌握相关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规则;(三)建立完备的原产资格文件管理制度。第四条第四条企业申请成为经核准出口商的,应当向其住所地直属海关(以下统称主管海关)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企业中英文名称、中英文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海关信用等级、企业类型、联系人信息等基本信息;(二)企业主要出口货物的中英文名称、规格型号、HS编码、适用的优惠贸易协定及具体原产

    5、地标准、货物所使用的全部材料及零部件组成情况等信息;(三)掌握相关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规则的承诺声明;(四)建立完备的货物原产资格文件管理制度的承诺声明;(五)拟加盖在原产地声明上的印章印模。申请材料涉及商业秘密的,应当在申请时以书面方式向主管海关提出保密要求,并且具体列明需要保密的内容。海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保密义务。第六条主管海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经审核,符合经核准出口商条件的,主管海关应当制发经核准出口商认定书,并给予经核准出口商编号;不符合经核准出口商条件的,主管海关应当制发不予认定经核准出口商决定书。经核准出口商认定书、不予认定经核准出口商决定书

    6、应当送达申请人,并且自送达之日起生效。第五条第五条主管海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经审核,符合经核准出口商条件的,主管海关应当制发经核准出口商认定书,并给予经核准出口商编号;不符合经核准出口商条件的,主管海关应当制发不予认定经核准出口商决定书。经核准出口商认定书、不予认定经核准出口商决定书应当送达申请人,并且自送达之日起生效。第六条第六条经核准出口商认定的有效期为3年。经核准出口商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向主管海关书面申请续展。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3年。第七条第七条海关总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优惠贸易协定以及相关协议,与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其他缔约方(以下

    7、简称其他缔约方)交换下列经核准出口商信息:(一)经核准出口商编号;(二)经核准出口商中英文名称;(三)经核准出口商中英文地址;(四)经核准出口商认定的生效日期和失效日期;(五)相关优惠贸易协定要求交换的其他信息。海关总署依照前款规定与其他缔约方完成信息交换后,主管海关应当通知经核准出口商可以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开具原产地声明。第八条第八条经核准出口商为其出口或者生产的货物开具原产地声明前,应当向主管海关提交货物的中英文名称、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6位编码、适用的优惠贸易协定等信息。相关货物的中英文名称、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6位编码、适用的优惠贸易协定与已提交信息相同的,无需重复提交。

    8、第九条第九条经核准出口商应当通过海关经核准出口商管理信息化系统开具原产地声明,并且对其开具的原产地声明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经核准出口商依据本办法开具的原产地声明可以用于向其他缔约方申请享受相关优惠贸易协定项下优惠待遇。第十条第十条经核准出口商应当自原产地声明开具之日起3年内保存能够证明该货物原产资格的全部文件。相关文件可以以电子或者纸质形式保存。经核准出口商不是出口货物生产商的,应当在开具原产地声明前要求生产商提供能够证明货物原产资格的证明文件,并且按照前款要求予以保存。第十一条第十一条海关可以对经核准出口商开具的原产地声明及其相关货物、原产资格文件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等实施检查,经核准出口商

    9、应当予以配合。其他缔约方主管部门根据相关优惠贸易协定,提出对经核准出口商开具的原产地声明及其相关货物核查请求的,由海关总署统一组织实施。经核准出口商应当将其收到的其他缔约方主管部门有关原产地声明及其相关货物的核查请求转交主管海关。第十二条第十二条经核准出口商信息或者货物信息发生变更的,经核准出口商未进行变更前,不得开具原产地声明。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存在以下情形的,主管海关可以注销经核准出口商认定,并且书面通知该企业:(一)经核准出口商申请注销的;(二)经核准出口商不再符合海关总署规定的企业信用等级的;(三)经核准出口商有效期届满未向主管海关申请续展的。注销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条第十四条存

    10、在以下情形的,主管海关可以撤销经核准出口商认定,并书面通知该企业:(一)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经核准出口商认定的;(二)存在伪造或者买卖原产地声明行为的;(三)经核准出口商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转交核查请求,情节严重的;(四)经核准出口商开具的原产地声明不符合海关总署规定,1年内累计数量超过上年度开具的原产地声明总数百分之一,并且涉及货物价值累计超过100万元的。撤销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但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撤销经核准出口商认定的,经核准出口商认定自始无效。企业被海关撤销经核准出口商认定的,自被撤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提出经核准出口商认定申请。第十五条第十五条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经核准出口商认定,或者伪

    11、造、买卖原产地声明的,主管海关应当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第十六条第十六条海关依法对经核准出口商实施信用管理。第十七条第十七条海关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其他优惠贸易协定项下经核准出口商的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第十九条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条第二十条汇汇报报结结束束 感感情情聆聆听听法法律律 法法规规 条条例例 制制度度学习解读学习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全文全文免费资源功苁呺:志慧管理(免费资源功苁呺:志慧管理(zhgl8008zhgl8008)


    注意事项

    本文(202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全文学习材料PPT课件带内容.pptx)为本站会员主动上传,启牛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阅读启牛文库网的“版权提示”【网址:https://www.wojuba.com/h-37.html】,按提示上传提交保证函及证明材料,经审查核实后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启牛文库网为“电子文档交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

    本站是网络服务平台方,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侵权客服QQ:709425133 欢迎举报。

    ©2012-2025 by www.wojub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4006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