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篇中小学2020年疫情防控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制度为进一步依法实施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 学校的传染病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国务院关于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 理条例要求和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儿童入托、入学 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从2013年起,每年秋季入学 时,对新入学初一新生或转学的学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 作。按要求及时进行查验预防接种证和疫苗补种工作,以保 障学生的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在学校的暴发与流行。一、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一)学校必须在秋季入学时依法对新生进行预防接 种证查验工作;在报名须知上要求新生监护人提供新生的 预防接种证
2、接受查验,以办理入学手续。新生接种证遗失的, 请其到区卫生院防保站补办接种证后才予以办理入学手续。(二)学校须在学生入学时按要求查验预防接种证,将 其接种信息填入马鞍山市入学、入托儿童免疫状况登记表 一览表,将学生免疫状况填写入一览表相应栏目,查对各 疫苗免疫剂次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判断是否完 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对已全程完成接种的学生将预 防接种证白卡归入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籍管理。(三)学校发现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新生, 应将其接种信息填入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儿童登 记表,其中一份于30日内送迗区地段医院,同时填写补 种通知书,并督促监护人携带学生持通知书到区
3、卫生院进 行补种。在学生补种或补证后复验。二、职责分工(一)学校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工作列入评估考核内容并 开展定期检查。协助区卫生院落实有关预防接种工作,确保 学校查验接种证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学校补种学生较多时, 容许接种单位进入学校开设临时接种点(利用空闲教室)。(二)学校负责漏种学生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 对未接种同学开展补种和补证情况进行检查。配合教育局对 学生开展查验工作督导检查。(三)学校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具体实施,将入 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常规业务工作范围,建立健全有 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检查,指定专人负责查验接种证工 作。负责建立学生预防接种证档案并纳入学籍管理。学
4、校2020年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 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 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 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 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 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入学新生。二、幼儿园、中小学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 关报名手续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 证和*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开学 前家长到接种点去查验,
5、全程接种的开此证明)。补种完成 后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 期,疫苗的批号)。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查验 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我省的标准免疫程序,判断学生是 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登记有关信息,新生* 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收存后由学校保健 室或卫生室保存。如未接种完成的学生,开具的是补种通 知单。学校督促家长去接种。已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学 生,应尽快到原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外地来的学生,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三、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 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 面补种(补证
6、)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 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 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入托 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学校建立新 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档案。四、学生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正规的查验证 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交 学校验证登记。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 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 补种的学生,学校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五、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 理档案,存档备查。六、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
7、种。七、查验原则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 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 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 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学校应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规定,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一、学校建立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副校长负责具体工作,各班班主任老师协助配合。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8、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健康情况进行巡查;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4、严格病例登记,学校发现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立即登记(项目包括:病人的发病日期。所在班级、姓名、性别、年龄、症状、是否就诊及医院、排查结果、采取措施、登记人等),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学校主管部门报告;5、接受卫生部门对学校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三、学校传染病报告顺序:第一发现人班主任校长当地疾控中心领导卫生行政部门。四、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
9、3天内有多个学生(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传染病流行期间,学校应按照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的规定及时上报。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5、学校发生群体性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食物中毒事件、饮用水污染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不超过2小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院报告五、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六、严格消毒灭菌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期间,校方应在疾病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相应的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