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通风安全管理,保证通风系统的安全可靠,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编制以下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一、编制依据: 1、煤矿安全规程; 2、矿井通风安全管理; 3、上级有关煤矿通风防瓦斯规定; 二、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1、成立通风科,通风科每天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班,并进行矿井通风调度,通风科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对本矿的一通三防工作的规划,对每月通风作业计划进行制订、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的落实具体负责。 2、主扇工、井下通风工、瓦检工等特殊工程必须经上级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技术操作规程。 3、矿井必须配备各种通风检测仪
2、器、仪表,坚持保管、维修、保养和使用制度,并定期校正,保持台台完好。 4、各种通风管理报表、台帐要做到准确无误,数字齐全,上报及时,井下通风管理牌板填写清楚; 5、由通风科负责,每月对矿井进行不低于三次的全面测风,每次结果应有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板上,根据测风结果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6、矿井通风系统图由通风科及时填绘并按月补充修改,及时与主管部门进行图纸交换,通风系统图必须将矿井现状的实际风量,风流方向、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标明清楚。 三、主扇安全管理制度: 1、主扇值班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每天24小时值班,不得脱岗,对主扇运行情况每天检查一次,发现异
3、常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及值班矿长。 2、主扇必须保证连续24小时运转。 3、由机电科负责,每月至少对主扇检查1次,风井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检查维修1次,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4、每季度应至少检查1次井上、下反风设施,每年应进行1次反风演近平,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1次反风演近平;主扇房反风操作系统图必须根据井下变化及时填绘。 5、主扇的运转应由专职人员负责,主扇区工应每小时将通风机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簿内,发现异常,立即报告。 6、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扇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变电所或电厂在停电以前,必须将预计停电时间通知矿调度室。 7、主扇停
4、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 四、局部通风机安全管理制度: 1、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局部通风机选择与安装、使用和维修,严格执行局部通风机检查、维修和开停管理制度,保证正常运转。 2、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距巷底距离不得小于0.3米,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制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吸风口至回风巷之间的风速不得小于0.15m/s。 3、局部通风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子口到时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得低于5米。 4、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